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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歌迷买票听明星唱歌本质是购买服务的消费行为

如果参加的演艺活动与预期相差甚远,消费者是否可以维权,又如何维权呢?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曾惜律师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指出,歌迷是否有权要求退费,取决于明星对演出内容的安排是否违约。

歌迷买票听明星唱歌,本质是购买服务的消费行为,明星是否违约,取决于双方“合同”内容的约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歌迷和演出方未订立书面合同的情况下,票务经纪单位事先对演唱会的广告宣传、门票票面说明、购买须知、同一个明星在其他场次的演出习惯、国内类似活动中演出方向歌迷提供的表演内容及表演形式、行业内对类似“演唱会”“见面音乐会”基本内容的理解等都可能构成本次演出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这些约定与演艺明星在本次活动中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内容不符,则歌迷是有权利要求退款、或部分补偿。例如,假如活动内容是“见面会”性质,那么要求明星表演献唱的内容相对就少一些,而如果活动宣传时明确是明星本人的“演唱会”,那么中途一个多小时的谈话式互动似乎就有点“货不对板”。

主办方未回应退票投诉,晒出演唱会照片。

“此次音乐会是睽违已久的专属见面会,走进音乐的世界,与许美静一起享受这次盛宴……倾听她埋藏在歌声里的喜怒哀乐……亲临现场,感受她的音乐魅力……”从该场演出的前期宣传文案来看,很容易误导观众是许美静亲自演唱,而且在售票平台演出须知上写的是“最低演出曲目是15首,演出时长约100分钟”,虽然已经低于同期歌手演唱会的最低20首,120分钟平均标准。

也就是说,消费者购票时,根本无法分辨这场演出许美静要亲自演唱多少首,主办方也没有提前公布曲目,整个消费过程,可以说是“开盲盒”。

售票平台显示,最低演出曲目是15首,但未写明是否由许美静一个人演唱。

演唱会是否要提前公布曲目呢?在中新文娱发起的一项投票里,47%的网友投给了“要,看了曲目再决定买不买票”,33%的网友则投给了“喜欢的歌手唱啥都行”。

知名音乐人流水纪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演唱会是否提前公布曲目,目前没有硬性规定,有的把曲目作为宣发手段,有的则当作给歌迷的惊喜。至于歌手要唱足多少首,流水纪透露,一般会报审多首歌曲,过审后再选择性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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