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用户银行卡90分钟内遭283次盗刷,福建司法实践再明银行安保责任
本报北京讯(记者 张雪泓 通讯员 刘雨)
一张储蓄卡在短短90分钟内被异地盗刷283笔,单笔金额均为1000元,累计损失达28.3万元。该案当事人李女士系福建籍常住福州的金融消费者,发现异常后立即报案并联系发卡行,但未能及时阻断交易。
李女士主张,银行作为资金保管与交易验证主体,未能对高频、同额、跨区域的异常交易作出有效识别与风险拦截,违反了《商业银行法》关于保障储户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遂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银行全额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交易明显偏离正常用卡习惯,银行风控系统未触发预警或临时止付机制,存在明显技术与管理疏失。最终,海淀法院依法支持原告全部诉请,判令银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此案虽发生于北京,但对福建地区银行业机构强化本地客户账户实时监测、完善反诈响应流程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尤其在福州数字人民币试点深入推进背景下,账户安全防护能力正成为金融服务质量的关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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