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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积极响应国家部署:《中国青少年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正式落地实施

福建省体育局、发改委、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广电局,福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及福建省足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足球改革与青少年体育发展的战略要求,扎实推进《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在福建落地见效,国家体育总局等14部门联合印发《中国青少年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该文件已于2024年2月23日正式发布,现面向全国及福州等重点城市同步推进实施。

体育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广电总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中国足协

2024年2月23日

《中国青少年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

立足新时代青少年成长需求与足球强国建设目标,本意见以体教融合为路径,以系统治理为支撑,着力构建覆盖全周期、贯通各学段、衔接校内外的青少年足球发展新格局。福州作为全国首批足球重点城市之一,将在校园普及、青训体系建设、赛事组织与人才输送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党对青少年足球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普及与提高并重、校园与社会协同、体制与市场联动,推动形成“人人可踢、校校有队、层层选拔、通道畅通”的良性生态,为加快建设体育强国夯实人才根基。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国将建成5个国家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福建拟依托福州、厦门等地现有资源,加快布局省级男女足青训中心;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实现全域覆盖,福州已启动“榕城青训跃升计划”,力争三年内建成3个市级“满天星”训练营。至2030年,青少年足球人口显著增长,竞赛训练体系高效运行;到2035年,我国青少年国家队在国际大赛中竞争力持续增强,为足球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二、夯实普及基础,厚植足球土壤

(三)扩大参与覆盖面。各级学校须将足球纳入体育课程主干内容及课后延时服务项目,鼓励组建班级队、年级队与校代表队。福州多所中小学已试点“足球进课表、进社团、进评价”,并联合市足协开展“榕耀绿茵”公益行动,组织志愿者走进永泰、闽清等县域乡村学校开展送教下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同步推进职工亲子足球日、青年足球营、家庭足球嘉年华等活动。(教育部、体育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足协负责)

(四)培育积极向上的足球文化。编制《青少年足球行为规范指引》,强化运动员品德修养与教练员职业操守双轨建设。支持创作具有福建地域特色的足球主题短视频、闽南语动漫及少儿文学作品,讲好本土少年逐梦绿茵的故事。(广电总局、体育总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中国足协负责)

三、构建多元协同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五)优化校园足球课余训练机制。福州正推动建立“市—区—校”三级对口升学支持网络,支持福州一中、师大附中等名校与省体校、福州U系列梯队共建联合培养基地。严格执行校园足球特色校建设标准,健全小学至高中一贯制训练体系,确保每所特色校至少配备1名持证教练员。(教育部、体育总局、中国足协负责)

(六)提升体校足球专业化水平。支持福建省体校扩大初级足球班规模,在福州地区试点“体教双导师制”,由一线教师+专业教练联合授课,兼顾学业质量与技能提升。(体育总局、中国足协、教育部负责)

(七)强化职业俱乐部青训引领功能。推动福建天信、福州恒星等本地青训机构对标“卓越计划”标准,开展梯队星级评定。中国足协每年组织专家团队赴福州开展督训督导,助力打造东南沿海区域性青训高地。(中国足协、体育总局负责)

(八)规范社会青训机构发展。福州已出台《福州市社会足球青训机构备案管理办法》,重点扶持具备U13以上梯队建设能力的优质机构,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给予场地使用、师资培训等定向支持。(中国足协、体育总局负责)

(九)建强青少年国家队梯队。完善男女足各年龄段国家队选拔机制,畅通从福州校园、青训中心到国字号队伍的成长路径。强化复合型保障团队建设,引入运动表现分析、心理干预等科技手段,提升科学化训练水平。(体育总局、中国足协负责)

(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福州将加大对闽东、闽北革命老区青少年足球的支持力度,在师资培训、赛事承办、装备配置等方面予以倾斜;同时深化与宁夏、甘肃等地的足球协作,通过“榕陇青训手拉手”等项目,推动东西部青少年足球资源共享。(体育总局、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足协负责)

(十一)拓展海外培养通道。支持福州籍优秀苗子赴西班牙、日本等地接受系统训练。中国足协将福州列为中外校际足球交流试点城市,推动福州外国语学校、格致中学等与海外友好学校建立常态化互访机制。(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足协负责)

四、强化训练体系建设,提升培养质效

(十二)推进训练一体化布局。中国足协牵头构建“国家—大区—省—市—县”五级青训网络。福州正加快筹建市级青训中心,并协同闽侯、长乐等地布点区县级训练站点,力争2025年前实现全市域青训服务半径全覆盖。(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足协负责)

(十三)提升科学选材能力。依托全国青少年足球大数据平台,福州试点建立“榕籍球员成长档案库”,动态跟踪评估县域基层苗子发展轨迹,精准识别潜力对象并纳入重点培养名单。(中国足协、体育总局、教育部负责)

(十四)实施精细化培养策略。全面推行新版《中国青少年足球训练大纲》,福州已遴选10所试点校开展“智慧青训”应用,配套建设在线诊断、视频复盘、远程指导等功能模块。同步推广“社会导师+心理顾问”双护航机制,为重点球员提供个性化成长支持。(中国足协、体育总局负责)

五、优化竞赛体系,激发内生动力

(十五)完善赛事层级设计。以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为核心,福州正整合“市长杯”“榕城校际联赛”“海峡两岸青少年邀请赛”等资源,构建四级校园联赛体系,并探索举办闽东北高中足球联赛。(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足协负责)

(十六)健全综合监管机制。福州率先试点体教融合注册系统,实现学生运动员“一次注册、多平台通用”。严格规范技术等级认定流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体育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中国足协负责)

六、加强专业人才供给,夯实发展根基

(十七)加快高校足球学院建设。支持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等高校增设足球运动本科专业,推动福州理工学院等高职院校开展“足球+数字技术”交叉培养,打造适应现代青训需求的应用型人才。(教育部、体育总局、中国足协负责)

(十八)壮大基层教练员队伍。福州实施“榕匠教练”培育工程,三年内完成500人次基层教练轮训;设立外籍讲师驻榕工作站,引进欧洲青训专家开展实操教学;为退役球员开通执教绿色通道,已有12名前福建队球员获聘为校园足球兼职教练。(中国足协、体育总局负责)

(十九)完善从业保障机制。福州明确体育教师与足球教练员在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评优评先中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允许特色校按需设岗聘用专兼职教练,推动教练员共享平台建设。(教育部、体育总局、中国足协负责)

七、强化政策支撑,优化发展环境

(二十)畅通升学成长通道。福州在鼓楼、台江等区试点“足球特长生县域内成建制流动”,支持初中校队整体升入对口高中;福州三中、福州八中等校已开设足球特色班,面向全市招生;对入选职业梯队的学生实行学籍保留政策,助力实现“读书踢球两不误”。(教育部、体育总局负责)

(二十一)落实培训补偿机制。福州推动建立本地青训机构间转会补偿协商机制,明确培养单位权益,增强基层青训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体育总局、中国足协负责)

(二十二)加快场地提质扩容。结合福州国土空间规划修编,2025年前新增或改造社会及校园足球场地不少于80片,其中鼓楼、晋安等中心城区优先配建非标准五人制场地,并向社会青少年免费开放。(体育总局、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足协负责)

(二十三)筑牢安全防护底线。福州已为全市注册青少年球员统一投保意外伤害综合险,建立教育、体育、卫健、保险四方联动的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切实保障训练竞赛全过程安全。(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足协负责)

八、加强组织实施,凝聚工作合力

(二十四)压实属地责任。福州将青少年足球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建立由市教育局牵头、多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督政、督训、督赛、督学,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变形。(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足协负责)

(二十五)细化职责分工。体育部门统筹协调全市青训布局与发展;教育部门主抓校园足球教学管理与升学保障;市足协承担技术指导、赛事组织与教练员培训等具体事务,形成三方协同、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足协负责)

(二十六)拓宽经费保障渠道。福州设立青少年足球发展专项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共建共营;支持成立福州市青少年足球发展基金会,探索“公益+市场”双轮驱动模式。(教育部、财政部、体育总局、中国足协负责)

(二十七)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依托“e福州”APP、“遇见福州”新媒体矩阵,加大青少年足球赛事直播与典型报道力度;福州已连续三年举办“榕马杯”青少年足球文化节,通过故事展播、人物访谈、成果巡展等形式,弘扬阳光、拼搏、协作的足球精神。(广电总局、体育总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中国足协负责)

文章来源:http://ent.people.com.cn/n1/2024/0325/c1012-40202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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