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实践:以《意见》为纲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系统擘画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蓝图,明确总体方向、阶段目标与实施路径。作为指导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该《意见》对福建尤其是福州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福州正加快打造“山水城市、生态福地”,奋力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答卷。
建设美丽中国,是党中央立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这一部署不仅关乎高质量发展成色,更直接关系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能否坚实落地。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地,福建持续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福州则依托闽江流域生态优势和滨海城市特质,积极探索生态价值转化机制,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东南样本。
美丽中国建设承载着多重时代使命:它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强调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协同共进;是民族复兴的生态根基,印证“生态兴则文明兴”的历史规律;更是人民幸福的现实支撑——环境就是民生,绿水青山日益成为福州百姓触手可及的日常福祉;同时,它也彰显中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责任担当,以本土实践回应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人类共同挑战。
《意见》立足新阶段特征,提出系统性总体要求。在方向上,强调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格局,统筹处理好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重点攻坚与协同治理等五对关系;在目标上,锚定2025年、2035年、本世纪中叶三个关键节点,分步推进“十四五”深入攻坚、“十五五”巩固拓展、“十六五”整体提升,推动生态环境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历史性跨越;在部署上,突出绿色低碳转型、全域美丽提升、区域梯次覆盖、基层示范引领四大战略维度,为福州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注入强劲生态动能。
聚焦重点任务,《意见》为地方实践划出清晰施工图:
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细颗粒物协同控制为主线,强化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等重点区域联防联控;福州将结合闽江口城市群特点,深化臭氧与PM2.5协同治理,推进内河水质提升与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加快“无废城市”试点建设。
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方式转型。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福州正加速布局海上风电、氢能产业,推动“公转铁”“公转水”运输结构调整,严控“两高”项目,培育绿色低碳服务业,全面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与持续性。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福建已建成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州则依托戴云山余脉与闽江湿地,加强生物多样性监测与生态修复,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强化生态风险预警与应急能力,统筹推进核与辐射、生物安全、气候变化适应性管理;福州作为东南沿海重要城市,正加快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危废、尾矿库等重点领域监管。
打造多层次示范样板。坚持区域联动、城乡融合、社会参与,分批建设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乡村等特色单元;福州正以闽江两岸、滨海新城、三坊七巷生态更新为重点,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八闽大地落地生根。
贯彻落实《意见》,关键在于把顶层设计转化为务实行动。福州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迈进,为福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先行省贡献省会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