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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企业迎来新机遇:国务院出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新举措

国务院办公厅于近日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为全国特别是福建等沿海开放省份注入强劲政策动能。12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就文件核心内容进行权威解读。

作为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建正加速推动内外贸规则协同、市场联通与资源互通。福州依托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及“一带一路”节点优势,成为落实该政策的重要实践地之一。

“推进内外贸一体化,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在吹风会上指出。数据显示,2023年1—11月,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2.8万亿元,同比增长7.2%;货物进出口总额为38万亿元,规模保持稳定,继续稳居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与第一大货物贸易国。其中,前三季度最终消费支出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83.2%,凸显内需拉动作用持续增强。

制度协同持续深化。目前,商务部联合22个部门建立部际协调机制,围绕法律法规、监管体制、资质管理、质量标准、检验检疫及认证认可等15个领域推出134项具体任务,国际标准转化率已超80%。在地方层面,中央与地方联动推进试点——北京、福州等9个城市被纳入首批内外贸一体化试点,重点探索调控体系优化与制度衔接创新。

市场主体活力稳步提升。2023年前10个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的企业数量同比增长4.7%,反映企业跨市场布局意愿显著增强。对福州本地制造、轻工、食品及数字服务类企业而言,政策落地将进一步降低合规成本、拓展双循环发展空间。

摘要: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制度衔接、试点扩围与企业支持路径,福州等9地入选首批试点,助力福建打造内外贸协同发展新高地。

福建内外贸一体化,福州试点城市,内外贸规则衔接,福建外贸政策,福州跨境电商 国务院出台内外贸一体化新举措,福州入选全国首批9个试点城市,聚焦规则衔接与制度协同,赋能福建外贸企业拓展双循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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