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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对标新中考改革方案八年级学生开始适用适用

中新网北京12月1日电 (记者 杜燕)对标新中考改革方案,明确各科目考试时间、等级成绩的划分标准、实验操作的指导意见……今天,北京市教委公布《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现八年级学生起开始适用。

今年9月26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开启新一轮中考改革,按照“大减法、小加法、多渠道、新载体”的总体思路,优化考试方式和成绩呈现方式,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为考试、考查和考核三类。其中,中招录取科目由此前的10门减至6门,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四门为考查科目;道德与法治科目笔试实行开卷考试,强化了综合素质评价的运用;物理科目将实验操作计入中考成绩。

据了解,新中考改革方案发布后,北京市教委组织相关部门对标改革要求,聚焦孩子、家长的实际感受和需求,反复论证、稳妥审慎研制配套文件,此次公布的实施方案作为改革配套文件,对优化考试方式和成绩呈现方式等有关内容进行了具体说明,明确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

对标新中考改革要求关注日常教育教学实际

在考试时间安排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随教随考随清,其中:

地理、生物学和信息科技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末;

体育与健康现场考试、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

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笔试)、物理、历史、化学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末。

外语听力和口语考试仍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与笔试分离,有两次考试机会,分别安排在九年级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

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考试时间安排以现行课程方案为基础,与学校实际的教育教学安排相一致,能够最大限度确保学校教学进度和学生的学习节奏不受影响。

规定考查科目等级成绩的确定方式

实施方案中也规定了考查科目等级成绩的确定方式:

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考查科目等级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C等及以上为合格,D等为不合格。

每门科目成绩达到原始分满分的85%(含)以上为A等,原始分满分85%以下至满分的70%(含)为B等,原始分满分的70%以下至满分的60%(含)为C等,原始分满分的60%以下为D等。

据介绍,等级成绩的划分标准一方面与现行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划分标准保持一致,同时也与学校日常教学中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的教学评价标准一致。

在成绩的应用上,按照实施方案,用于初中毕业时,所有科目合格方可毕业,凡考试不合格的,区教委制定补考办法,补考成绩只计合格/不合格。用于中招录取时,6门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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