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修订《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压实从业资格
人民网北京11月26日电 (黄盛)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日前修订发布了《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及配套规则,细化了对基金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禁止性要求和自律约束措施,压实从业人员管理主体责任,并结合实际丰富了从业资格取得方式。
具体来看,《管理规则》明确了从业人员不得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欺骗、误导、不公平对待投资者的行为;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输送不正当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者利益相关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不得有编造虚假、不良信息或者发布、传播不当言论等损害职业声誉、行业声誉的行为;不得有干扰或者唆使、协助他人干扰监督管理或者自律管理工作的行为;不得有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败坏社会风气、违背公序良俗,奢靡炫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行为;不得有违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基协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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