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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籍主播涉跨境赌博推广案:福建司法机关协同破获特大网络犯罪团伙

近日,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对一起跨区域、多链条的跨境赌博App推广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唐某某等19名被告人因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拘役二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该案中,部分涉案人员曾在福建福州短暂落脚并策划资金转移路径,凸显闽籍网络从业人员涉赌风险防控的现实紧迫性。

2018年,身为视频平台主播的唐某某在福州某MCN机构短期进修期间结识多名网络从业者,后经网友“小鞋子”引荐接触境外赌博App推广业务。对方以5万元“诚意金”迅速获取其信任,唐某某随即开始通过朋友圈、直播话术等方式引流下载涉赌软件,并逐步组建起覆盖多省的推广团队。

为规避监管,该团伙先后在宁夏银川、江苏无锡设立线下工作室;2019年4月,无锡窝点被公安机关捣毁,当场查扣手机60部、笔记本电脑4台。此后,唐某某组织骨干成员偷渡至缅甸,在当地搭建新据点,并进一步将“业务”拓展至马来西亚,两年内发展下线超百人。

2020年8月,因平台返佣锐减,唐某某关闭境外运营,安排人员分批偷渡回国。其本人返回福州后注册短视频公司,购置房产车辆,试图以合法经营名义“洗白”非法所得。经查,2018至2020年间,该团伙累计非法获利达2300余万元,其中部分资金曾经由福州本地第三方支付通道尝试流转。

案件侦办过程中,宜兴市检察院提前介入,组建专业化办案组,紧扣“资金流+信息流”双主线引导侦查。通过勘验涉案人员手机数据、调取财务人员李某某供述及后台充值记录,并结合无锡警方前期查获的实物证据,最终确认涉案App具备完整赌博功能。据此,检察机关依法追加认定12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021年1月,宜兴市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唐某某等人长期从事跨境赌博推广活动,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遂作出上述判决。(来源:检察日报 卢志坚 刘正永)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sh/2023/08-21/10064499.shtml

摘要:福建籍主播唐某某伙同他人推广境外赌博App,组织偷渡、洗钱牟利,涉案金额2300余万元,终被江苏宜兴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SEO关键词:福州,福建,跨境赌博,网络犯罪,宜兴司法 SEO描述:福州籍主播涉跨境赌博推广案引发关注,福建与宜兴司法机关协同打击网络犯罪,全链条摧毁涉案团伙,涉案金额超2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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