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先行落地:2026年起福建全省启动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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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进一步织密兜底性养老服务保障网,福建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正式出台《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工作方案》。自2026年1月起,该项政策将在全省范围内施行,覆盖福州、厦门、泉州等所有设区市,惠及广大失能老年群体。

补贴对象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常住、年满60周岁,且经专业机构评估认定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的老年人。需特别说明的是,已纳入特困人员供养、正在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补助,或参与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老人,不重复享受此项补贴。
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发放,依托“民政通”平台(含APP及微信小程序)实现线上申领、即时到账。券额当月有效、不可提现,仅限用于抵扣护理服务、助餐送餐、康复辅助、适老化改造等合规养老服务支出,充分体现“专券专用、精准直达”的设计初衷。

值得关注的是,该政策注重与现有制度协同衔接——凡符合条件者,可按规定叠加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或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避免政策“打架”,也确保资源高效配置。作为福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此举亦将有力助推福州等地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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