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群租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4月20日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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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将开展团体租赁住房专项检查整顿
市民可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提供线索。
记者4月17日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日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集体租赁住房排查整顿专项工作的通知》,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本市自4月20日起,本市排查整顿群租专项行动,就是对配套住宅小区和商业自建房不符合租赁要求的群租进行排查整顿。 广大群众可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和举报热线渠道提供线索。
“针对近期福州市团租‘死灰复燃’的情况,我们将在2023年团租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团租排查整顿工作。”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4月20日至6月20日整改期间,将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电话举报等渠道收集线索,全面排查并将通过网格员、物业公司、街道、镇、村在各自区域开展整改工作,目标是两个月,进一步摸清福州市团租住房底线,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消除集体租赁住房安全隐患。
据了解,“团租住房”的认定有两个标准。 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套房,视为集体出租房屋:套房内原本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被分割成若干个小房间出租; 套房最初设计为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以及其他非住宅空间出租居住; 出租套房内增加的卫生间、电表、水表等设施明显多于原设计; 其他功能随意改成套件。
此外,出租的自建房屋视同营利性自建房屋,按照《住建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进行认定和管理。 《自建营利性房屋管理办法》(建村[2023]18号)。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查处、纠正、处置的原则,在核实认定群租房屋时做到“三个统一”,即全部人员将被清除,所有房屋将被封锁,所有房屋将被关闭。 整改的,必须限期完成整改。 商品自建房屋被认定不符合租赁要求的,必须立即停止营业,并在30日内清理、查封房屋,确保房屋安全。 对整改期限内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查处,直至移送司法机关。 (记者赖志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