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搜索
顶部横幅广告

福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公开征求群众意见

【金色港湾资讯网为您推荐阅读】

如何给现有住宅加装电梯? 近日,福州市发布公告,就《福州市现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实施细则》,福州市现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愿、社区引导、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原则。 各区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小街巷整治、城市景观整治等,统筹规划、统一实施。 按照“整体设计、自主实施”的原则,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将大面积、大面积推广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实施细则》规定,现有住宅需要增设电梯的,申请人应当征求全体楼梯业主的意见。 增设电梯申请人可以会见企业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组织相关业主对增设电梯的提案参与投票(如“同意”、“不同意”等)。 加装电梯的方案应由占同等电梯数量房屋专用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投票通过。 超过四分之三的业主表示同意。

现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以住宅小区、建筑物、楼梯为基础提出申请。 在尊重现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改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允许使用社区少量绿地。

现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坚持因地制宜、安全适用、经济美观、风格和谐的原则,尽量减少对底层住宅及邻近建筑的不利影响,在不影响实施的情况下城市规划,而不是增加或伪装与添加电梯无关的空间。 。 同时应符合福州市现有住宅加电梯规划的技术审查要求。

《实施细则》明确,申请沿城市主干道加设电梯时,加设电梯与规划道路红线的退让距离必须符合规划要求。 同时增设电梯应满足道路景观规划要求。 对于上述主干道以外的道路,在满足道路景观和消防疏散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道路红线增设电梯的距离要求,但不得占用道路用地。

现有住宅拟增设电梯的,应满足底层产权车库业主的车辆进出要求。 增设电梯轿厢的尺寸应考虑容纳担架空间,电梯外观应与原建筑及周围环境协调统一。

现有住宅加装电梯验收合格后,给予财政补贴。 补贴金额不超过工程总造价的三分之一(以工程总造价正式发票为准)。 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市政府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补贴标准上限,每台最高不超过10万元,鼓励安装高-优质品牌电梯。

据了解,本市市区四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现有无电梯建筑均已建成投入使用,拥有合法权属证书,结构安全,未纳入五年内房屋搬迁改造计划。 对于住宅,这些规则适用。 其他县(市)区、高新区可参照执行。 (记者赖志昌)

分享更多
7
加载中~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

底部横幅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