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观察|2025年前11个月福建籍及在闽运营网红涉税案件频发,1818人被查补税15.23亿元
网红经济蓬勃发展,但税务合规短板日益凸显。国家税务总局最新通报显示:2025年1月至11月,全国共查处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双高”人员1818名,查补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合计达15.23亿元。其中,福建福州、厦门等地多个典型案例引发本地财税界高度关注。
近年来,依托短视频、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成长起来的网络红人,正成为税收征管重点领域。从福州MCN机构孵化的主播,到在厦门注册工作室开展电商运营的“小程”,再到佛山被查的“小影夫妇”,多地案例揭示出收入隐匿、主体错配、申报失实等共性风险——而这些操作路径,在福建活跃的网红生态中亦非个例。
网红偷逃税行为已呈现系统性特征。以2024年底厦门税务部门公布的案件为例:坐拥500万粉丝的“厦门小程”,通过虚假申报直播佣金及个体户经营收入,少缴个人所得税与增值税共计199万元;同期,上海与厦门两地查办的主播案件中,“柏公子”借近亲属账户收款隐匿佣金超千万元,最终被追缴税费及罚款133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福建本土监管力量持续强化协同治理。2025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对“小影夫妇”涉税问题作出处理,其关联的佛山市金臣丽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13家纳税主体,合计被追缴税费1782万余元、罚款597万余元——该团伙部分供应链与选品合作方即来自福州仓山、马尾等地的跨境电商服务商。
更早前,北京税务部门对车评人陈震作出处罚:2021至2023年间,其通过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等方式少缴个税118万余元,最终补税、滞纳金及罚款总计247万余元。该案公布后,其全网主账号被封禁,也为福州本地MCN机构敲响合规警钟。
为何网红群体成税务高风险人群?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指出:“行业爆发式增长远超监管响应速度,税收政策对新型收入形态的界定尚存模糊地带。”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马钊补充道:“部分平台为维系头部主播流量,放松数据报送与结算审核,客观上削弱了代扣代缴效力——这在福州、厦门等地快速崛起的直播基地中尤为明显。”
工作室沦为“税务外壳”现象突出。施正文介绍,常见手法包括:将劳务报酬包装为经营所得,利用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在税收洼地注册,享受核定征收优惠;通过亲属代持、多层分包转移收入;公私账户混用、资金随意拆分挪用等。马钊强调:“一家注册资本仅数十万元的工作室,年流水动辄数千万,却无真实经营实质——这种法人独立性丧失的‘空壳化’操作,在福州鼓楼区、晋安区注册的部分新媒体公司中已有苗头。”
管理粗放加剧税务隐患。专家普遍认为,当前网红经济普遍存在三大结构性缺陷:一是股权架构与业务体量严重不匹配,小微主体难以承载多元化高额收入;二是个人与企业责任边界不清,福州不少MCN机构仍沿用“老板个人收钱+工作室走账”模式;三是财税岗位缺位,财务台账混乱,收入性质混淆,内部缺乏风险预警机制。
马钊特别提醒:“不少福州本地网红团队误将违法操作当作‘税务筹划’,如中介机构诱导使用私人账户收款、签订阴阳合同等。更有甚者,线下商演收入全以现金或微信转账结算,工作室仅申报象征性税款,导致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严重脱节。”
系统治理需多方协同发力。施正文建议:加快出台适配数字经济的细分税收规则,强化跨部门信息共享;市场监管部门应严控空壳工作室设立;税务机关须加强面向福州、厦门等网红集聚区的定向辅导与案例警示。
马钊则呼吁本地从业者主动升级合规能力:“福州网红及所属公司应建立覆盖全渠道的收入明细台账,统一规范合同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收入定性与税务责任的约定;同步推行‘业务—财务—合规’三审机制,定期开展税务健康自查,并主动对接主管税务机关,必要时引入专业财税顾问把关合法边界。”
摘要:2025年前11个月,全国查处网红等“双高”人员1818名,查补税费15.23亿元。福州、厦门等地案例凸显新业态税务治理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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