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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药监系统积极响应国家部署,全面推进《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落地见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通告,明确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作为全国药品监管体系的重要一环,福州及福建各级药监部门正结合本地医药产业实际,加快推动《条例》各项要求在东南沿海医药高地扎实落地。

为切实提升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国家药监局部署五项重点任务:首要是强化全链条执法监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与属地监管责任,聚焦疫苗、集采药品、中药饮片等重点领域,在福州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厦门海沧生物医药港等产业集聚区加大飞行检查与抽检频次,严守药品安全底线。

福建药监系统积极响应国家部署,全面推进《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落地见效(图1)

其次,深化审评审批机制改革,支持福建本土创新药研发——依托福州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等科研力量,加速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和儿童用药在闽转化;同步优化“福州市药品审评绿色通道”,提升省内药企注册申报效率。

第三,着力夯实监管基础能力。通过加强省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推动福州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升级、引进复合型监管人才等方式,构建覆盖研发、生产、流通、使用全生命周期的协同监管网络,提升对MAH制度、追溯体系建设等新规的执行效能。

第四,分层分类开展法规宣贯。面向福州高新区药企、宁德原料药基地、泉州医疗器械集群等不同主体,组织专题解读会、线上培训及案例教学,确保基层监管人员与企业质量负责人准确理解《条例》新增条款与法律责任。

福建药监系统积极响应国家部署,全面推进《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落地见效(图2)

最后,加快配套制度衔接。福建省药监局正协同国家局推进技术指导原则细化工作,重点完善中药配方颗粒、医疗机构制剂备案等地方适用细则,助力构建科学、统一、可操作的药品监管法规体系。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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