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明确要求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引导金融机构树立“一视同仁”理念,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努力做到金融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与民营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相适应。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系列政策,12月15日,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联合省发改委、省地方金融局、金融监管总局福建监管局和省工商联召开全省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各省级金融机构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省内各市人民银行、发改委、地方金融局、国家金融监管分局、工商联等部门及有关金融机构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会议重点结合福建省金融运行和民营经济发展实际情况,部署下阶段具体工作。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张庆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做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改善民营经济融资环境,是金融部门的职责和使命所在,也是实现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必然要求。从福建省情来看,民营经济是福建发展的特色所在、活力所在、优势所在,是全省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撑。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省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行动,有效落实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部署,全省民营经济信贷投放呈现“增量、提质、降本”等三个“持续向好”特点。从信贷投放总量上看,民营经济贷款增长势头持续向好。10月末,全省民营经济贷款余额2.71万亿元,同比增长14.46%,比本外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6.2个百分点,民营经济贷款占比由上年同期31.93%提升至33.42%。从信贷资产质量看,民营经济信贷资产质量持续向好。10月末,全省民营经济贷款不良率1.56%,同比下降0.21个百分点。从融资成本看,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下降势头持续向好。1至10月,全省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普惠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41%,同比下降22个基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