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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初深交所发布上市审核动态,2025年IPO有回暖迹象

2026年1月初的时候,深交所的最新一期发行上市审核动态,也就是2025年第4期,被简称为《最新审核动态》,它正式产生了,并且还向相关的机构部门进行了下发。

这份上市审核动态里,深交所先是对2025年一整年的发行上市审核情形做了总结,有这样的审核情况噢。

2023年8月27日,证监会宣布,根据近期市场情况,阶段性收紧IPO节奏,促进投融资两端的动态平衡,此后国内上市通道进入“强监管”期,近两年后的2025年,刚刚过去,在这一年里,IPO较2024年,在申报方面,有了颇为明显的回暖迹象,在审核流程上,同样有了颇为明显的回暖迹象。

依据深交所所做的统计,在从2025年1月1日开始一直到12月31日这个时间段内,深交所总共受理了企业首发申请,数量为58家,其中主板的申请数量是14家,创业板的申请数量是44家 。

到了2024年那个时间段,深交所方面,仅仅是总共只受理了3家企业的IPO申请,这其中呢,主板受理的是1家企业,而创业板受理的则是2家企业。

实际上,于二零二五年的前几个月份当中,A股 IPO 受理以及审核的通道仍是处于那种“冰封”的状态,就好比二零二五年的第一季度时,深交所仅仅受理了一家企业的首发上市申请,也就是那预计融资额高达二百四十五亿的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的 IPO 项目。

三四五月时,虽有零星几家企业的上市申请获深交所受理,然而真正让市场感知到 IPO“开闸”讯息的却是在 2025 年 6 月下旬,且在短短不到十天的时间里,有 24 家企业的名字出现在了深交所主板以及创业板 IPO 申报受理的名单之中。

除了2025年6月,在刚刚过去的2025年12月,深交所也再次迎来了高潮,企业申报开展上市相关活动。

深交所在这份最新公布的发行上市审核动态里公布了数据。这数据显示,在2025年最后一个季度时,其一共受理了24家企业的首发上市申请。其中包含3家打算在主板上市的企业以及21家打算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而在这些企业当中,有21家都是在2025年的最后一个月被深交所受理的。

与此同时,在2025年IPO申报重新“开闸”之际,上市企业再融资申请受理在加速,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受理同样也在加速。

据深交所予以披露,在2025年的一整年当中,其总共受理了134家再融资申请,其中主板公司有56家,创业板公司有78家,还受理了45家上市企业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其中主板公司为22家,创业板公司为23家。而在2024年期间,深交所受理的再融资申请仅仅只有56家,远远比不上2025年的一半,其中主板受理了33家,创业板受理了23家,至于受理的本重大资产重组申请仅仅只有11家,其中主板公司有7家,创业板公司有4家。

当然,在深交所针对企业上市申报受理这个环节显著放开的情形之下,监管层对于 IPO 的审核节奏正处于大幅加快的状态,。

于2…0…2…4年期间,深交所总共举行了30次上市委或并购重组委会议,当中审定通过第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的有11家、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进行再次融资的有11家、涉及重大资产的重新组合的有8家,除此之外,有一家企业的再次融资申请被驳回,有|家企业的首次公开募股申请被暂时搁置审议,另外还有2家公司的上市申请在审核之前被撤销审议。

在2025年期间,深交所召开上市委会议,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次数达到了54次,有24家企业,其IPO上市申请顺利地获得了审核通过,有14家再融资项目,还有17家重大资产重组,也都获得了上市审核的机会,除了1家企业的重大资产重组被暂缓审议之外,其余的都全部“过会” 。

依据成功挂牌上市的数量情况来瞧 ,2025年于深交所挂牌上市的企业数量 ,尽管相较于2024年其涨幅并没有显著的体现 ,然而融资规模的总额却呈现出较为大幅度的增长啊。

在数据呈现出来的内容里,于2025年1月1日起始一直到12月31日完整阶段内,深圳证券交易所存在着总计48家公司达成了发行上市这一行为,其中在主板上市的公司数量是15家,而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数量为33家,并且这些公司的融资规模加起来总共是429.54亿。对比在2024年时间相同的这一阶段,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并完成上市的企业数量是45家,其中在主板上市的企业数量为7家,至于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数量则是38家,其融资金额为299.90亿元。

IPO受理步入常态化,审核也迈进常态化阶段,深交所针对发行上市审核的监管,仍持续着先前那种高压审慎的态势。

深交所表示,在2025年那个第四季度之时,其针对4家IPO项目,以及2家再融资项目,还有1家并购重组项目的发行人、中介机构。并且针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了纪律处分达到6次,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有21次。另外,对2家IPO项目和1家再融资项目的发行人、中介机构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出具了8份《监管工作函》。

按惯例,在深交所最新公布的发行上市审核动态里,其以匿名方式,一次性公布了两起现场督导后被发现的首发审核警示性典型案例。

深交所于此次公布了两起现场督导案例,这两起案例均是关于拟IPO企业,企业存在隐瞒的情况,隐瞒的内容是体外资金池等财务违规事项,是这样的。

根椐深交所所讲,在于对打算上市的企业A开展现场督导后所发觉,A企业并没有去披露在报告期之内存有体外资金池并且是用于代垫费用的这般一种情况。一直到报告期末的时候,A企业体外资金池的余额大概是为1500万元,在报告期之内体外资金的流入总计大概是3000万元。流出总计大概是4000万元。

进而还有另外一家B企业,它同样是在深交所进行了现场督导之后,被发觉存在体外资金池,并且此资金池被用于代垫费用,到该企业IPO报告期末的时候,体外资金池的余额大概是70万元,在报告期之内,体外资金流入总计约1500万元,流出总计约1400万元。

深交所在《最新审核动态》中指出,“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是首发审核重点关注事项”,其贯彻落实监管“严而有度、严而有方、严而有效”的要求,在严监严管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区分红线底线问题和可整改事项,对轻违规以督促整改为主,对财务数据真实性等红线、底线问题则依规采取重处分措施。

深交所着重表明,A企业的相关违规事实显示出,那般行径实实在在地严重干扰了监管层针对有关企业究竟是否契合发行上市相应条件的审核判定,并且对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判断也造成了极大影响,其违规性质是极为严重的。另外,B企业的有关违规事实情况也是如此,严重影了监管层对其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判断,违规性质严重。于监管进程之中,深交所全面考量两单项目违规行为出现以及持续的时长,还有涉及的金额以及对发行人财务数据所产生的影响程度,以及当事人主观呈现出的恶劣程度等诸多因素,进而分类对其展开监管处理 。

当中,对于A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在一年时间内不接纳其递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举措,并且进行公开谴责,针对其实际控制人,给到在一年时间内不接纳其能控制的其他发行人递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处理,对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公开认定三年时间不适合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的判定,同时进行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

向B企业同样给予公开谴责,针对其实际控制人,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在两单案例里头,本所对触及发行上市审核红线以及底线的严重违规行为予以严惩,这体现出严监严管,还有有过必罚,切切实实地压实了发行人以及“关键少数”的信息披露责任,深交所指出 。

在《最新审核动态》之末尾部分,深交所把业内密切关注的,有关创业板定位审核的尺度把控等这样一些问题,借助实际案例给出了研判标准。

1)国遥股份、贝特电子IPO带病闯关再遭提及

在《最新审核动态》里,最新公布了两起IPO“带病闯关”的现场督导案例,其中,深交所没有公布上述A、B两家企业的具体身份,不过,据叩叩财经证实,A企业是北京国遥新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国遥股份”,而B企业的真实身份是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贝特电子”。

说到国遥股份,其背景不可小觑。

作为一家遥感大数据服务商,国遥股份成立于2004年4月。

此前,国遥股份官网信息表明,它以中国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院遥感所”)以及国家遥感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作为背景依托,提供遥感影像数据服务,提供遥感应用软件两大业务板块服务,还提供全面遥感解决方案 。

2023年6月28日,于中信建投予以的保驾护航情形之下,国遥股份朝着深交所呈上了创业板IPO申请,且此申请得以获得受理。

的确,国遥股份有着中国科学院这样的“背景依托”,在其始建之时,中科院遥感所确实曾拿出资金持有股份,一度占据20%的出资份额。然而,随着国遥股份不断发展,中科院遥感所以及相关关联单位的名字早已在国遥股东名单里不见踪影。

2023年7月24日,在上市申请被深交所受理之后,深交所就对国遥股份下达了第一轮IPO审核问询 。

但是,国遥股份的“回复”进程并非一帆风顺,一直到2024年1月10日为止,它历经了将近半年的时长,才终于顺利完结了监管层针对其上市的首轮审核问询。

2024年3月18日,国遥股份仅用两个月时间便顺利向深交所递交了第二轮IPO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 。然而,三个月后的2024年6月22日 ,国遥股份未盼来向创业板更进一步 ,反而是以一纸终止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宣告了其精心筹谋的A股资本之旅遗憾结束 。

国遥股份进行 IPO,在申报接近一年时间之后,即便有着看上去很优质的业绩,却仍旧选择“认怂”,主动终止上市的推进,主要原因是在审核的进程当中,被深交所查出了各种各样的违规情形,有关联。

原先,于国遥股份此次进行IPO的审核问询进程里,深交所已然留意到其存有财务内控不正规的状况,像是其实际控制人为吴秋华所掌控的个人账户,以及员工个人持有的银行卡,在IPO报告期之内存在代垫企业费用这类问题。

针对深交所所提出的质疑,国遥股份在回复时坚决声称,其于此次 IPO 报告期之内的相关财务内部控制不规范行为全部都已整改完成,不存在别的不规范情形 。

显然,事实却并非如此。

于是,深交所就国遥股份在 IPO 这方面,展开了现场督导,紧接着,一个规模相较于之前更大的“谎言”,就这样浮现展露于众人眼前了。

原来,国遥股份除了此前在上市申报材料里已披露的个人银行卡代垫费用这种不规范的情形之外,它还存在着数额相当大的体外资金池,并且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叩叩财经得到消息,国遥股份存在用体外资金去代垫费用的情况,到2023年6月底那会儿,国遥股份体外资金余额有着1496.70万元,在此次IPO的申报报告期范围内,国遥股份体外资金有净流入3145.39万元,同时体外资金还存在净流出3941.54万元。并且,国遥股份以及相关人员没有把相关情况如实地告知给为其此次IPO保驾护航的中介机构,也没有有效地配合中介机构去开展尽职调查。

由于存在上述违规的严重情形,深交所作出决定,在2025年9月12日起至2026年9月11日这个时间段内,对国遥股份的上市申请不再予以受理,于此同一时期,对于国遥股份实际控制人吴秋华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上市申请,也同样不再受理。在深交所对吴秋华、梁长青以及王彦芳实施公开谴责之际,还公开认定这三人在三年时间内不适合担任国遥股份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贝特电子是一家企业,这家企业主要做电力电子保护元件以及相关配件的研发工作,同时还进行生产与销售,其存在着电力熔断器这样的主要产品,还有电子熔断器,另外也有自恢复保险丝包括一次性热熔断体以及可复位温控器等 。

对贝特电子而言,在2023年6月27日,于彼时还没跟国联证券合并的民生证券保荐的情况下,向深交所递交了创业板IPO申请,且该申请获得受理。后来,时间来到2024年8月28日,此时贝特电子还没完成深交所对其上市审核的第二轮问询的回复,就以主动撤回上市材料的方式,叫停了自身的IPO 。

在2025年11月7日的那个晚间,当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告对贝特电子予以公开谴责之后,其首次公开募股失败背后所隐藏的真相才正式地显现于众人眼前,不再隐匿。

依据深交所当时所披露的名为《关于对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表明,经由现场督导,一共察觉到其此次 IPO 存在有四大违规之处,而占据首位重要的便是“未披露报告期内所存在的体外资金池,未有效配合中介机构去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同和国遥股份相类似,贝特电子向深交所递交了IPO申报材料,在这份材料里,其也披露表示,在IPO报告期当中,曾经存在借助个人卡收取收入,发放薪酬,代垫费用等一系列财务内部控制方面规范缺失的行为 。

2023年7月22日,在深交所给予贝特电子的第一轮上市问询函里,直接要求它,结合相关款项的流转路径,以及利息支付状况、是否形成闭环,是否存在异常主体等,汇总说明个人卡收付、转贷、不规范使用商业汇票等财务不规范行为出现的原因、具体内容以及整改时间,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在2024年1月22日的时候,贝特电子在对深交所的上述问询函作出回复时声称,其在各类行为上已经进行了规范整改,包括对于使用个人卡收付这一形式,并且表明本身不存在其他还没有被披露出来的财务内控不规范状况。

然而,经由深交所现场督导予以发现,贝特电子除了曾经存在上述那般个人卡收取收入之类的不规范行为以外呀,竟然还存在着未披露的体外资金池情况呢,贝特电子运用体外资金代垫费用,一直到2023年末的时候,其体外资金池余额是70.33万元。依据深交所核查统计显示,在贝特电子IPO报告期之内,其体外资金流入总计为1509.43万元,体外资金流出总计为1437.30万元。

2)传统产业的创业板IPO“创新性”定位研判标准

2026年初深交所发布上市审核动态,2025年IPO有回暖迹象(图1)

二零二四年,深交所做出修订并予以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清晰表明,创业板的定位在于深入推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去适应那种展现为发展更多依赖创新、创造以及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是为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提供服务,并且对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的深度融合予以支持。

新兴行业企业,传统行业企业,在申报创业板上市时,监管层会怎样判定其“定位”的合规性?那么是所谓的新兴行业企业,还有传统行业企业。

在《最新审核动态》中,深交所也给出了答案。

深交所声称,在往昔几年期间,曾对一家所处行业较为传统的企业的创业板上市申请予以受理,这家企业主营产品是某日常用途家庭必定需要用具,其生产环节是以钎焊、切割打磨、电镀作为主要方式,主要运用0DM模式面向外部进行出口销售的。

尽管这家企业其所拥有的营业收入以及研发投入是契合创业板定位量化指标要求的,然其所在行业进入门槛并非很高,而且产品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同质化竞争现象。不过呢,在经历了深交所的审核问询以及相关中介机构的回复与说明之后呀,当前这家企业已然顺利通过了监管层的发行上市审核 。

深交所曾审核过另一家主营锂电池模组产品企业的创业板上市申请,这家企业基于自身电池管理系统(BMS)设计开发技术,外购锂电池电芯、结构件等原材料组装成电池模...展开成品对外销售,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储能电池等领域,这与那家顺利通过创业板IPO审核的传统行业公司形成鲜明对比 。

这家从事锂电池模组生产的企业,虽身处新兴行业,然而最终没能得到深交所认可,导致上市失败,深交所给出三点理由,一是其“产品创新性不够突出”,二是“不符合行业主流发展模式”,三是“未来成长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新质生产力涵盖着发展壮大新兴产业以及未来产业,还包含支持传统产业向更高水平转变升级,创业板对致力于投身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的企业予以支持,同时也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企业提供助力。

深交所表明,那些处于上述所说行业里,相对较为传统的企业,虽说不是新兴行业的公司,然而它们凭借自身的技术创新以及工艺优化,达成了生产过程走向自动化、数字化、无人化,契合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发展趋向,并且获取到较高的竞争优势以及市场地位,业绩维持持续增长。

上面提到的锂电池模组生产企业,所处的行业是新兴行业,然而其所处的细分市场,技术门槛并不高,存在着较大程度的同质化竞争,并且经营模式不符合行业主流的发展模式,没有充分论证创新性的具体体现 。

若是针对那种业务相对传统,并非属于新兴产业或者前沿领域的制造业企业,深交所曾在《最新审核动态》里边专门指出,保荐人能够从下面这两个方面,去对企业是不是具有创新性,是不是符合创业板定位进行核查研判:

一是拟上市企业的产品和技术路线是否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

对于那些产品相对传统,且生产过程复杂程度不高的企业,要关注企业在生产过程方面有无创新,还要关注在工艺技术领域有无创新,也要关注产品质量层面有无创新,也需关注应用领域范畴有无创新,通过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以此提高生产效率,进而带动传统生产方式发生变革,尤其要关注企业技术路线是不是符合行业发展趋势,还要关注业务模式等是否契合行业发展趋势,更要关注是否存在被边缘化的风险,以及是否存在易被替代的风险。

首先,存在这样一个情况,即有拟上市企业,其次,该企业是否借助创新活动达成竞争优势以及较高的市场地位,再者,与之相关的竞争优势能否得以持续 。

对于那些所处行业进入门槛不高,且创新性不突出的企业而言,保荐人能够从生产效率这一方面,评估拟上市企业是不是具备差异化优势,还能从产品质量方面来评估,也能从经营规模方面进行评估,又能从客户质量方面去评估,更能从市场地位方面予以评估,相关的这些优势是不是有助于扩大市场份额,及是否有助于促进经营业绩增长等情况,进而综合分析其对企业创业板定位所产生的影响。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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