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中公告详解:新泰分公司与国投甘肃的电力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影响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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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同益中 公告编号:临2026-001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家的公司董事会,以及全体的董事,保证这个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性质的虚假记载,不存在误导性陈述,也不存在重大遗漏,并且,还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这些方面,依法去承担那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以下简称“公司”的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新泰分公司,拟跟简称为“国投甘肃”的关联方国投甘肃售电有限公司,去签署《电力零售交易合同》,这便构成了关联交易。此次关联交易是在日常经营范畴内出现的、可能会致使资源或者义务产生转移的事项,其交易标的是电力,交易金额是按照合约周期内用电量来结算的。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此次交易处于董事会审批许可范围之内,不存在向股东会汇报审核的需求,不必经由相关部门予以核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设立的新泰分公司,拟要和国投甘肃签订《电力零售交易合同》,合约签订后,新泰分公司会向国投甘肃购入合约周期之内涉及的全部工商业用电量。
依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有关规定》等相关规定,国投甘肃指的是,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掌控的企业,此次交易形成了某种关联交易 。
此次交易,并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此次关联交易,在过去的12个月当中,公司跟同一关联人或者跟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没有达到3000万元以上,并且没有占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者市值1%以上。此次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去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来看,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掌控的企业国投甘肃,它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企业名称:国投甘肃售电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海淼
注册资本:2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日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408室
经营范畴含有,把电力进行购销,以及电力的输配工作,涵盖各种各样的合同能量管理,还有综合节能方面,涉及电力咨询事项,包含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包括国家所允许去经营的电力相关业务。(按照法律规定必须要经过批准的项目,在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之后才能够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这一整年,国投甘肃的资产总计达到23,763.17万元,其净资产数额是22,542.03万元,营业收入有3,750.92万元,然而净利润是-14.71万元 。
除去这一回的关联交易之外,国投甘肃和公司之间,在产权方面不存在别的关系,在业务方面不存在别的关系,在资产方面不存在别的关系,在债权债务方面不存在别的关系,在人员等方面也不存在别的关系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也就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这些规定,此次关联交易情形是,属于在日常经营范围以内发生的,那种有可能会致使资源或者义务产生转移的事项,而交易的标的具体指的是电力 。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一)定价原则、方法和依据
基准是当月零售市场参考价格,在此基础上,叠加当月售电公司的市场运行费用包含了运行成本类以及市场偏差类,还要加上辅助服务费用分摊均价,还有封顶价格上浮数值,以及固定价格减去5.0元/兆瓦时,之后形成每日24个时段的电能量价格。
(二)定价的公平合理性分析
这次交易的定价,契合正常的市场价格,其价值是公允的,不存在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造成损害的状况。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甲方:国投甘肃售电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泰分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合约类型
零售套餐交易合同
2.合约周期
自2026年1月至2026年4月。
3.交易电量
达成合约周期,乙方认同要对有着特定编号(即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泰分公司交易单元1)的交易单元之处的用电单元,去购入含括起来的所有工商业用电量,此情况甲方予以同意 。
4.交易电价
以当月零售市场参考价格为基准,叠加当月售电公司(含虚拟电厂负荷类聚合单元)市场运行费用(运行成本类、市场偏差类)、辅助服务费用分摊均价、封顶价格上浮数值及固定价格-5.0元/兆瓦时后形成每日24个时段的电能量价格。
5.电能计量、电费结算和支付
电力交易里包含的电量计量点,是在乙方跟电网企业签署的《供用电合同》当中约定的。电网企业,依据《山东电力市场规则》等相关规定,抄计乙方计量装置每天分时的用电量。要是乙方计量装置的数据缺失、错误或者不可用了,电网企业按照规则拟合补全每日分时的用电量。乙方和着电网企业的电费结算以及支付方式维持不变。
6.合同解约、违约和生效
除外在依据法定的合同解约条件而作解约以及期满出现自动解约的 之余,这份合同设置这般解约方式:合同之中的任意一方于交易平台朝着另一方递上解约申请,合同的另一方于交易平台施行“同意解约”的操作,双方借由友好协商的方式达成解约 。
如果合同的双方之中存在出现违约的情况,那么对于违约责任的处理方式是要按照《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处理的。
双边协商的零售交易合同,需要甲方盖章,还需要乙方盖章,之后经由交易平台进行确认,然后才会生效。
(三)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在此次关联交易里面,新泰分公司是直接朝着电网企业去支付电费的,并非朝着关联方来支付有关款项。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回的关联交易,是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才开展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这有助于降低生产成本。该交易定价严格依照平等互利的市场化原则,而且公允合理,契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状况,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带来不利影响,也不会让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在2026年1月8日的时候,公司那儿举办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2026年第一次会议了, 此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那些独立董事觉得, 此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属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正常交易范畴, 是契合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的, 该交易遵循着公平、公开同时还公允、合理这样的原则, 其定价是公允且合理的,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后果, 不存在会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 尤其是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那种情形状况。 那些独立董事是一致达成共识同意该议案的, 并且也同意把该项议案递交给董事会去作出审议 。
于2026年1月8日,公司举行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的首次会议,会议对《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予以审议并通过。然而,审计委员会认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举动,其有助于降低生产成本,不存在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利益作损害的行为,不会给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带来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的独立性。所以,审计委员会赞同该关联交易,且同意把本议案递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026年1月8号,公司举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7票同意与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准许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李晓东以及赵曰健躲开表决 。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