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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邦公司并入初期业绩亮眼,后业绩变脸相关人员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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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营数据方面来看,强邦公司在并入初期呈现出亮眼情形,在2022年购买日起直至年末这个阶段,强邦公司达成了收入3508.88万元,以及净利润1261.06万元的成绩,在2023年其经营状况持续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营业收入增长到了8333.36万元,净利润更是攀升到了3007.05万元。

同档期,石英股份迎来业绩爆发阶段,在2022年,其达成营业收入20.04亿元,与之前相比增长幅度为108.6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2亿元,同比增长比例达274.48%;到了2023年,营收转而进一步增长至71.84亿元,同比增长幅度是258.4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39亿元,同比增长比例为378.92%,此数据创下了历史最高的水准。

然而呢,美好的光景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在收购之后的第三年,也就是2024年的时候,强邦公司的业绩猛然间出现了极大的变化,净利润转变为了负的421.04万元,而石英股份呢,也因为这样的情况,为此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1863.71万元。

时代周报的记者,依据本案起诉书的编号,也就是连检刑诉〔2024〕26号来进行推测,得出结论,恰恰是在2024年的时候,强邦公司以及相关人员的旧案问题,呈现于众人眼前。

一审判决结果显示,强邦公司被判定需缴纳罚金二百七十万元,还要追缴 two six and fifty yuan of gains。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同时需缴纳罚金八十万元;纪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七十万元;段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罚金二十万元(已预缴)。

张浩哲朝着时代周报记者讲道,尽管当下强邦公司身为石英股份的控股子公司,然而在作为独立法人的情况下,它被判定要承担的罚金以及追缴违法所得的这般责任,是应该由强邦公司自身的财产去承担的,并非能够直接涉及到它的股东石英股份, 。

石英股份称,该判决属于一审的结果,还没有生效,最终执行存在着不确定性,鉴于公司及强邦公司目前经营处于正常状态,所以判决结果对于本期以及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在2025年的前三个季度期间内,石英股份达成了营业收入7.53亿元的情况,并且该营业收入与之前相比呈现出同比下降24.46%的态势,同时,它还实现了归母净利润1.35亿元,然而此归母净利润较之前同比下降了56.81% 。

此前曾遭遇商业秘密侵权风险

时代周报经梳理后发现,此次强邦公司旧案,并非石英股份于并购期间首次碰到标的公司商业秘密侵权风险。早在2016年时,公司所启动的武汉鑫友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友泰”)收购案,就曾因类似问题而被迫终止,然而两起案件的具体性质是存在差异的。

2016年11月16日,石英股份发布公告,此公告表明,其打算借助受让股权以及增资的方式,总共投入1.43亿元,用以收购鑫友泰51.02%的控股权。然而,仅仅过了4天,也就是11月20日,公司便收到了菲利华(.SZ)发出的《告知函》,通过该《告知函》得知,荆州市公安局已于2016年2月1日,对鑫友泰以及股东陈宜平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正式展开立案调查。

凭借石英股份针对上交所问询函给出的回函内容,鑫友泰案件里所涉及商业秘密的关键核心,便是石英玻璃纤维的生产工艺以及流程。鑫友泰股东陈宜平,原本是菲利华的小股东,从2003年开始担任菲利华的董事以及总经理职务,在2005年的时候申请辞职。

首先,石英股份在针对上交所问询函所发来的回函里清晰表明,在那个案件还没有得出明确结论以前,是不会再去继续推进关于投资这件事的。后面,一直到4年过后的2020年12月份哦,这家公司才正式对外宣布要终止对鑫友泰的收购行为。

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在这个同时的时刻期间时段,石英股份的实际控制人陈士斌以及和其保持一致行动状态的陈富伦,与鑫友泰的6名股东签署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通过付出1.5亿元这般的金额代价,收购了鑫友泰总计达成合计为50%比例的股权。

此后,鑫友泰摇身一变成为石英股份颇为重要的关联方,石英股份以及与之相关的人员呢,还因为鑫友泰有关的关联交易这些问题,在2023年11月的时候收到了江苏证监局发出的警示函。那警示函所呈现出来的情况是,鑫友泰属于石英股份所披露的关联法人,在2022年度期间,石英股份跟鑫友泰之间产生了一笔金额为1162.58万元的关联交易,然而却并没有针对这笔交易去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且也没有及时地开展信息披露。

经警示函明确认定,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总经理的陈士斌,董事会秘书吕良益,以及财务总监张丽雯,均未能做到勤勉尽责,他们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此情形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所规定的相关条款 。

称此内容者为张浩哲,其表述作企业于并购里针对标的公司那般的商业秘密合法性展开尽调,应着重关注这三大重点,其一为溯源审查,其二是侵权风险排查,其三乃协议完备性审查。于实践当中常见的尽调漏洞涵盖这些方面,一方面是对标的公司所提供的书面说明过度依赖,却并未针对核心技术骨干施行独立背景调查以及访谈;另一方面是过度聚焦于专利等公开知识产权,在时间紧迫的状况下,没能就标的公司所宣称的自主研发成果与其核心团队过往任职经历的技术关联性予以深度剖析等 。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2026年1月5日的时候,菲利华发布了一则公告,该公告披露了一个情况,就是其与陈宜平、鑫友泰、肖正发之间存在的技术秘密侵权纠纷案件,已经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并且公司将会获得赔偿,赔偿的金额为经济损失2.02亿元。

强邦公司并入初期业绩亮眼,后业绩变脸相关人员领刑(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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