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福建:撑起司法保护伞
福建是我国首个立法保护古树名木的省份,福建如何通过“生态+司法”有效保护古树名木
文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林凯
走过蜿蜒的栈道,古榕浓荫覆地,一块醒目的“古树名木保护牌”挂在古树躯干上,树名、编号、树龄、责任单位、认养单位、认养时间等信息一应俱全。
这里就是设在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坂埕村的福建省首个“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示范点”。
近年,福建各地通过依法严打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多部门联动机制等举措,实施古树名木司法保护行动,力图为每一株古树名木撑起司法“保护伞”,留住人们心底的“绿色记忆”。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作为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省森林覆盖率已连续多年保持全国首位,拥有建档古树名木超11万株,古树名木资源十分丰富。
2018年,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林学会开展“中国最美古树”遴选,福建12株古树脱颖而出。其中,被誉为“福建油杉王”的古树位于永泰县,几经风吹雨打,树姿仍旧舒展优美。
福州市约1/3古树名木资源集中于永泰县。这些“活文物”平均年龄超220岁,树龄最大的1420岁。
由于古树名木多散落于乡野、高山,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不惜铤而走险。
“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在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中,王某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使用油锯砍伐1株登记在册的枫杨古树,并截成1米长原木共5根,雇人将造材后的古树原木运至木材加工厂售卖,获利1900元,被永泰县人民法院依法惩处。
据该案审判长、永泰县人民法院法官鄢行暖介绍,本案所涉枫杨,树龄125年,林木价值元。“本案对被告人的定罪处刑,警示全社会应形成自觉保护森林生态资源、重点保护古树名木等珍贵植物的良好社会氛围,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鄢行暖说。
近年,永泰县人民法院坚持以“零容忍”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2016年以来,共审结涉林犯罪63件,其中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4件。
为了恢复生态环境功能,永泰县人民法院还在全县推广补种复绿、认购碳汇等恢复性司法机制,让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
“守护绿水青山,惩罚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让‘破坏者’转变为‘保护者’。”永泰县人民法院生态庭副庭长苏燕伟说,村委会宣传栏上张贴有古树名木保护案例,以基本案情、裁判结果、法官说法的短文结合漫画形式,向百姓传递“谁破坏、谁修复”的环境保护与修复理念,致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永泰县林业局绿化办负责人程保钼说,永泰县持续探索古树“生态+司法”保护机制,在绿化办设立福建省首个“古树名木司法保护联络室”,接受群众投诉举报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把行业主管和司法保护相结合,持续完善古树名木保护法治体系,让这些璀璨的“绿色明珠”继续在大地熠熠生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