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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对违法养犬行为如何处罚?处罚裁量标准公布!

福州新闻网1月31日讯(记者 李琪 通讯员 许流钦)《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1月29日,福州六城区犬类狂犬病免疫机构在首批认定的82家基础上,再增加第二批12家动物诊疗机构,可为犬只办理《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同时全市所有社区均已设置养犬登记代办点,方便广大养犬人进行养犬登记。在政府部门的宣传引导下,许多养犬人已行动起来,为家中爱犬办理养犬登记。

日前,福州市城管委、市司法局根据《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的“未办理养犬登记”等十一项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幅度,制定并公布了《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城市养犬管理)》。市城管委在此提醒广大养犬人,文明养犬、规范养犬,尽快为家中爱犬办理养犬登记,避免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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