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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率先落地“视频快处”机制:轻微交通事故线上定责提速增效

6月1日起,福建省全面启用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服务,福州作为首批试点城市之一,自去年8月31日起已在鼓楼区等区域先行先试。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该模式依托“交管12123”App实现远程视频报警、在线取证与即时定责,大幅压缩事故处理时间,提升道路通行效率。

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无人员受伤且车辆可自行移动的三车以下事故时,当事人须首先设置警示标志,确保安全后打开“交管12123”App,进入“事故视频快处”模块发起视频报警。系统将自动获取定位信息,并由福州本地接警中心实时响应,接入视频通话。

在视频连线中,福州交警接警人员全程指导当事人完成现场拍摄、证件出示及环境说明等环节。整个取证过程无需纸质材料,系统同步调用OCR识别、人脸识别及交强险数据库核验技术,自动比对驾驶人身份、车辆状态与保险有效性。

证据采集完成后,当事人将即时收到App推送的撤离提示。此时应迅速驶离现场,防止引发二次事故或区域性拥堵——这一流程在福州城区高峰时段尤为关键。

若事故涉及人员重伤、车辆严重损毁,或存在无证驾驶、酒驾、逃逸等情形,则不适用“视频快处”,系统将自动转派辖区执勤民警赴现场处置。

需注意的是,该服务每日运行时段为7:00至19:00,仅限符合条件的轻微事故:一是事故车辆不超过三辆;二是当事人均持有合法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正常状态交强险;三是手机需授权开启摄像头与麦克风权限。

责任认定结果由福州交警通过视频证据综合判定,并以短信形式实时送达。当事人亦可通过“交管12123”App“网办进度”栏目随时查阅电子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此外,福州车主还可在线对接保险公司发起定损理赔;如对认定结论存疑,可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福州交警特别提醒:启用“视频快处”前务必规范摆放三角警示牌;视频处理结束后须立即撤离,切勿在现场长时间逗留。(记者 肖远强 通讯员 榕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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