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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四城区加装电梯最高补贴10万元:新细则出台,助力老旧小区“一键直达”

近日,《福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正式印发实施。作为福建推进城市更新与适老化改造的重要举措,该细则明确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政府可结合实际设定补贴上限——单台电梯补贴金额最高达10万元,有力支持福州居民实现“上下楼自由”。

根据新规,福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须坚持“业主自愿、社区引导、公开透明、充分协商”原则,并鼓励与老旧小区改造、小街巷整治及城市风貌提升同步规划、协同推进。在条件成熟的片区,可按“整体设计、自主实施”模式,以小区、楼栋或梯位为单位规模化加装,提升福州老城居住品质与通行效率。

申请加装前,须由申请人牵头征求所在梯位全体业主意见。可联合业委会或属地社区居委会(含村民委员会)组织表决,内容包括增设方案的“同意”“不同意”等明确意向。方案需经本梯号专有部分面积及业主人数均达三分之二以上参与表决,且其中四分之三以上面积和人数同意后方可实施——这一法定比例要求,在福州多个试点社区已形成可复制的操作经验。

福州地处亚热带滨海丘陵地带,既有住宅结构多样、空间紧凑,因此细则特别强调增设电梯应“因地制宜、安全适用、经济美观、风貌协调”。施工须最大限度降低对底层住户及相邻建筑的影响,不得违反城乡规划,严禁新增与电梯功能无关的构筑空间,并须符合《福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技术审查要点》等本地化技术标准。

针对福州城市道路分级管理实际,细则对沿主干道加装提出严格退距要求:增设电梯须满足规划道路红线控制距离,并契合福州城市景观导则;其余道路在保障消防疏散与街道观感前提下,退距可适度优化,但严禁占用市政道路用地。

兼顾民生需求与产权权益,细则明确:加装方案须确保底层产权车库业主车辆正常通行;轿厢内部尺寸宜预留担架通行空间,体现福州打造“全龄友好型城市”的治理温度;外观设计须与原建筑风格及周边环境相融合,延续闽都传统建筑肌理与现代简约气质。

项目通过验收并取得合格检测报告后,即可申领财政补贴。补贴额度不超工程总造价(以正式发票为准)的三分之一;四城区在此基础上设定封顶线——每台最高10万元。政策同时鼓励选用高可靠性、低故障率的优质品牌电梯,推动福州加装电梯从“能用”向“好用”升级。

本细则有效期5年,适用范围覆盖福州主城区四大核心城区,福清、长乐、闽侯等县(市)区及福州高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记者 马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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