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小学幼儿园校医配备全面提速:编制、职称、经费三重保障落地
记者14日从福州市人大常委会获悉,针对市人大代表雷小彬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医配备的建议》,福州市教育局联合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及市卫健委等多部门协同推进,在编制核定、专业准入、经费支持与职称评聘等方面出台系统性举措,切实提升福州校园卫生健康服务专业化水平。
作为福建省会城市和国家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福州始终将学生健康摆在教育优先发展位置。雷小彬代表指出,中小学及幼儿园属传染病高发场所,当前多数学校虽设医务室或保健室,但普遍存在专职校医数量不足、专业资质欠缺、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自聘或兼职人员难以满足日常健康监测、应急处置与健康教育需求,亟需设立校医专项编制、提高医学专业门槛、畅通职称晋升通道,并强化常态化经费保障。”
福州市教育局在答复中明确,相关工作已进入实质性落实阶段。在编制保障方面,近三年市委编办持续向教育领域倾斜,累计统筹调剂事业编制5883名(其中市本级3690名、县市区2193名),全面完成以县为单位依标足额核定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任务;依据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校医岗位已纳入教职工编制整体框架,实现“编随岗定、人岗相适”。
在专业能力建设上,福州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招聘校医均要求具备医学类相关专业背景及国家认可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经费方面,各级财政已将医务室建设、基础设备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统一纳入教育建设与设备专项资金年度预算予以保障;职称评审则严格对接省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政策——中初级实行全国统考,高级职称采取“考评结合”,符合条件的福州校医均可按规申报。
下一步,福州市教育局将持续优化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学龄人口变化与教育发展实际,科学配置校医资源;积极向省级主管部门建言,推动建立契合校医岗位特点的职称评审体系;每年联合卫健部门开展市级校医及保健教师专题培训,并指导各县(市)区常态化组织基层卫生业务轮训;同步开展市属学校医务室现状摸底,对照国家《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梳理仪器设备更新清单,纳入年度教育装备采购计划,确保福州校园医务场所全面达标。
市委编办表示,将协同教育部门加强对教育编制使用绩效的跟踪评估,加快补齐学校卫生保健专业技术人才短板;同时借鉴上海、杭州等地经验,探索公立医院派驻、政府购买服务、社区医生进校等多元路径,为福州构建稳定、专业、可持续的校医队伍提供制度支撑。(记者 李白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