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规落地:住宅层高升至3.0–3.3米,《福州市房产与规划建筑面积测算技术规程》3月1日正式施行
自3月1日起,由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牵头修订的《福州市房产与规划建筑面积测算技术规程》及配套图册《福州市房产测算参考图示》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启用。此举旨在打通房屋产权面积、规划计容建筑面积与人防建筑面积三大测算体系的技术壁垒,强化福州城乡建设管理的标准化与协同性。
新规对建筑空间尺度作出多项优化调整:住宅标准层高明确为3.00米至3.30米,且不宜超过3.30米;超出部分按“每2.20米折算一层、余数进一”方式计入计容面积。同时,福州本地化设计导向凸显——底层架空层高度分类细化:住宅类提升至3.00–5.10米,商业办公及酒店类不低于4.50米,特殊公共建筑则不低于3.00米;外挑阳台面积占比上限由15%上调至20%,进一步支持福州滨海城市特色风貌营造。
值得关注的是,新规融合福建生态宜居理念,吸收新加坡、深圳等地立体绿化实践,创新设定立体生态住宅面积测算规则。例如,住宅底层设置高度3.30–4.50米的通透式休闲架空空间,采用玻璃等透明材质增强视觉连贯性,该部分不计入容积率;楼栋间风雨连廊亦同步免计容积率与建筑密度,助力福州打造更具温度与韧性的社区微环境。(记者 赖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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