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电动自行车充电费为何“算不清”?本地居民呼吁明码实价
在福州多个新建小区及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标准不一、电费与服务费混收现象频现,部分居民直言:“充一次电,账单像谜语。”
记者走访鼓楼、台江、晋安等区发现,同一品牌充电桩在不同社区的服务费差异显著——有的每小时仅0.07元,有的则高达1.4元,价差近20倍。这种“同牌不同价”的现状,正引发榕城市民对充电收费透明度的普遍关切。


以福州某大型保障性住房片区为例,居民陈女士使用48V/20Ah电池电动车,一次充满耗时约6小时,总扣款2.7元。订单明细显示:实际用电仅0.628度,按福建居民合表电价0.5103元/度计,电费应为0.32元;其余2.38元全为服务费,是电费的7.4倍。
问题一:服务费谁来定?浮动空间有多大?
根据福建省发改委《关于规范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充电电费执行政府定价,统一纳入“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类别;而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运营企业自主定价,但须明码标价、公开公示。
然而,在福州部分小区,“好易点充”“金点驿充”等品牌将服务费按功率分档设置,从0.07元/小时至1.4元/小时不等。同一功率段下,鼓楼某商品房小区收费为0.4元/小时,而仓山某安置房小区同类设备仅为0.15元/小时。对比北京、上海等地政策,福建尚未出台服务费上限指引,也未明确街道或业委会在定价协商中的权责边界。
问题二:电费服务费“打包卖”,消费者如何知情?
在福州晋安区一老旧小区车棚内,“金点驿充”公示牌标注:“功率1–225W,0.4元/小时;226–450W,0.6元/小时”。居民林先生质疑:“这到底是电费还是服务费?我充9小时交了5.4元,按0.51元/度算,够买10度电了,可我的电池才1.2度!”
记者核查发现,该企业客服承认所标单价含电费与服务费两部分,但未单独列示。而《福建省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明确要求:电费与服务费必须分别计价、分别收取、分别公示。目前福州暂无配套执法细则,违规行为尚难追责。
问题三:公寓类住宅能否享受民电价格?
福州台江区某商住混合项目居民反映,其所在楼宇公共区域充电执行商业电价(约0.85元/度),远高于周边纯住宅小区的0.51元/度。物业解释称,因项目土地性质属“商务金融用地”,供电部门认定不符合“居民生活用电”适用条件。
据国网福州供电公司回应,申请调整电价需由产权单位或业委会统一提交材料,但若规划用途初始即为商业或公寓,即便实际居住属性为主,亦无法变更用电类别。这也导致部分居民仍私拉电线入户充电,埋下安全隐患。
记者手记:让充电收费回归“居民事、居民议”
从福州实践看,电动自行车充电治理不能只靠政策发文,更需机制落地。福州市城管委2023年印发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维服务导则》提出,鼓励街道牵头组织业主代表、物业、运营商三方协商定价。但在多数小区,这一机制尚未真正运转起来。
专家建议,福州可借鉴厦门经验,在鼓楼、晋安等区试点“充电服务费指导价区间”,由市场监管与发改部门联合发布季度参考标准,并推动充电桩运营数据接入市级智慧能源平台,实现费用实时可查、异常自动预警。唯有如此,才能让“福州蓝”下的每一次充电,既安全,又明白。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sh/2023/09-05/10072216.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