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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建筑条例6月施行,智能建造专章全国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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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于5月27日从厦门发来消息, 记者是张萌 , “新修订的《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 也就是《条例》马上要在6月1日开始施行”, “全国最先于地方立法层面设立了‘智能建造’专章以此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 “借助立法来强化‘小规模’建筑行为的管理以求真正筑牢城市安全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26日的时候,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去介绍《条例》修订背景、主要内容以及特色亮点等等。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德才, 在发布会上介绍, 修订之后的《条例》, 一共有9章56条, 那可是构建起了覆盖建筑业各类主体、工程管理、行业发展的规范体系, 体现出了延续性、创新性、实效性和前瞻性……此次修订, 这既是落实国家政策、破解行业难题进而达成的现实需要, 同时也是固化厦门实践成果、完善监管体系所形成的内在要求。

厦门新建筑条例6月施行,智能建造专章全国首创(图1)

24个全国智能建造试点城市里有厦门, 此次, 厦门市率先把“智能建造”以独立章节的形式放进地方性法规里, 明确市区两级的人民政府要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建立智能建造产业体系, 提升建筑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水平, 具体体现为强化政策支撑、鼓励技术研发、深化产教融合以及搭建数据平台这四个方面。比如说,《条例》对企业、高校以及科研院所予以支持, 使其强化建筑机器人、建筑信息模型、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进而推动创新成果的转化;并且鼓励推进建筑信息模型与城市信息模型平台之间的融通联动, 搭建智能建造监管与产业数据服务平台, 达成数据的统一归集以及智慧监管。

与此同时, 《条例》秉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 此次修订借助明确安全监管责任, 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延伸安全监管链条等一系列系统性制度设计, 把建筑活动安全监管拓展至“神经末梢”。对于上位法覆盖不够的那些, 像“限额以下小型工程”, 还有“农村村民住宅”, 以及“既有建筑改造”等规模较小然而却关乎民生安全的领域, 《条例》于“工程质量与安全”章节特地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 促使安全监管责任下沉到基层末梢, 达成从“重大工程项目”至“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全模块监管, 切实筑牢城市安全治理的“最后一道防线”。

厦门新建筑条例6月施行,智能建造专章全国首创(图2)

值得一提的是, 厦门市是大陆距离台岛最近的城市当中的一个, 它承担着促进两岸融合的重要使命。此次对《条例》进行修订, 专门增添了加强两岸建筑领域交流合作的相关条文, 通过支持两岸建筑相关行业协会开展交流合作, 支持两岸建筑相关科研机构开展交流合作, 支持两岸建筑相关企业在工程建设方面开展交流合作, 支持两岸建筑相关企业在智能建造方面开展交流合作, 支持两岸建筑相关企业在传统建筑保护利用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 并且在推动台岛地区建筑领域相关职业资格采认方面予以制度性明确, 在推动台岛地区建筑领域相关标准共通等方面予以制度性明确, 为厦门加快推进城市发展转型升级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厦门全力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第一站”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新修订的《条例》, 充分展现出厦门经济特区先行先试的担当, 对规范行业发展 , 有着重要作用, 对优化营商环境 , 有着重要作用, 能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发布会上 , 李德才说 , 要以《条例》颁布为契机 , 做好相关宣传贯彻工作 , 做好落地实施工作 ,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 “全面规范行业发展之外 , 优化营商环境 , 且进一步促进厦门经济特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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