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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元旦起实施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福建首创“电子券+精准抵扣”模式

福州市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推行面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该举措由福州市民政局牵头落地,依托数字化平台发放专属电子消费券,定向用于抵扣居家照护、社区服务及机构托养等实际支出,切实缓解本地家庭照护压力。

补贴对象为户籍或常住福州市、年满60周岁、经专业评估认定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的老年人。需注意的是,已纳入特困供养、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补助、或正在接受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服务的群体,不重复享受此项补贴。

本项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全年,属福建省级养老服务创新试点中的重要一环。补贴通过“民政通”平台(含App及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按自然月发放,以电子消费券形式直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账户。其中,首次能力评估费用可凭券全额抵扣100元。

在服务使用环节,消费券按服务类型实行差异化抵扣: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居家社区类服务,补贴比例为50%;入住养老机构满30天的长期照护或短期“喘息服务”,补贴比例为40%。每人每月最高可享800元补贴额度。若老年人同时享有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则消费券仅对扣除长护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对应比例予以补充抵扣。

电子消费券当月有效,不可提现、不可转让,仅限于政策明确覆盖的养老服务项目。符合条件的福州老年人及其亲属或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完成实名注册、在线提交申请、预约评估;经县级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收到首笔电子消费券。

福州此次补贴采取“试点先行、分步扩面”的推进路径,优先保障系统运行稳定与服务流程规范。只要在2026年内完成申领,当月产生的合规服务消费即可即时核销补贴。目前,福州各县(市)区正同步优化消费券核销机制,确保政策红利贯穿全年。

福州市民政局特别说明:该消费券为非现金性质,其使用须满足服务金额门槛要求。例如,要足额享受每月800元补贴,当月对应服务总费用须达相应标准。此举旨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真正惠及福建中重度失能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改善。

各县(市)区民政局联系电话

福州元旦起实施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福建首创“电子券+精准抵扣”模式(图1)

温馨提示:“民政通”平台绝不会以任何名义索要验证码、密码或银行卡信息。请福州居民提高警惕,严防电信诈骗。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咨询。(记者 潘温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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