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发力赋能民企创新:福建出台十条举措激活民营经济科技动能
为深入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以及省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具体要求,福建省科技厅联合省工商联正式发布《关于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该文件聚焦民营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及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系统提出十条务实举措,全面增强福州及全省民营经济的创新策源能力。
数据显示,当前福建民营企业已成为区域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其研发投入占全省企业总投入超七成;产出成果占比同样超过70%;在应用开发类省级科技项目中,由民企牵头或参与的比例达70%以上;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企占比高达95%。这一系列数字印证了民营经济在福建特别是福州科创格局中的核心支撑作用。
尽管成效显著,但对标高质量发展目标,福建尤其是福州地区的中小民营企业仍面临创新能力整体偏弱、高能级创新平台不足、高端科研人才引育难等现实瓶颈。为此,《若干措施》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并重,以机制创新为抓手,着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持续优化本地创新生态。
在强化企业参与科技决策方面,文件明确建立民营企业常态化参与政府科技咨询与决策机制,优化省级科技专家库结构,显著增加来自福州及省内民营企业的专家比例;支持科技型骨干企业在榕设立战略研究机构,对入选省级智库的,纳入省创新战略研究项目予以资助。
针对研发投入持续性不足问题,《若干措施》启动“全覆盖两提升”专项行动——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福建民营百强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省工商联所属商会会长单位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同时推动年营收5000万元以上规上制造业民企研发活动覆盖率达60%左右、研发机构覆盖率达30%左右。
平台建设方面,鼓励福州及全省民企牵头或联合共建省重点实验室、省创新实验室等高能级载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清华、厦大、福大等高校及央企合作,在福州设立高水平研究院或校(院)企联合创新平台,对取得突出科研成效的,实行“一事一议”重点扶持。
基础研究支持同步加码:推动民企联合高校院所共同申报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共建以应用为导向的基础研究平台;鼓励福州“链主”企业加入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体系,提升源头创新能力。
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若干措施》完善企业主导的需求征集与榜单编制机制,由省工商联梳理形成民营百强企业重大攻关任务清单,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省级重大项目或列入“揭榜挂帅”榜单;确保企业牵头或参与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立项数占比不低于60%。
在科技型企业培育与人才引育上,福建将上线“科技企业成长在线”数字化平台,实施高企增量提质计划,力争全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5万家;支持民企申报省引才“百人计划”等重点人才项目;鼓励高校科研人员赴福州民企开展对口帮扶;加大对扎根福建民营经济一线的青年科技人才(团队)奖励力度。
为加速成果落地转化,福建将加快建设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民企牵头组建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对符合省级标准、面向社会提供中试服务的,给予相应资金支持。
此外,《若干措施》还提出深化开放协同创新:支持福州及省内民企在长三角、粤港澳等创新高地布局异地研发(孵化)机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研发经费投入奖励,并优先推荐申报“揭榜挂帅”省级以上重大项目及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同步加快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链条技术支撑服务。(记者 李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