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聚焦水利招投标监管:福建公布3起典型违法案例
福建省水利厅近日通报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涵盖串通投标、违法转包及违规分包三类问题。作为省会城市,福州持续强化本地水利项目全过程监管,此次通报也为全市在建涉水工程敲响警钟。

↓↓ 具体案情如下 ↓↓
案例一:电子投标文件雷同,仙游县查实两企串通投标
案情简述:在木兰溪防洪工程仙度段D7标开标监督中,仙游县水利局发现福建拾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建省航辉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高度一致,包括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等关键参数。该情形符合《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的通知》(闽水规〔2022〕3号)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所列串标情形。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及相关条例,仙游县水利局对两家企业分别处以145444.21元罚款;对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各处罚款7272.21元。
案例二:厦门西水东调项目被整体转包,九鼎建设集团被重罚
案情简述:接群众实名举报后,厦门市水利局核查确认:福建九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西水东调原水管道工程(一期)一标段”后,以内部任务分配为名,将全部施工内容转包给无资质自然人,并签订实质性转包协议及补充条款,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违法转包行为。
处理结果: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及《厦门市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厦水利〔2015〕133号),对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合计处罚3319903.7元。
案例三:泉州白濑枢纽工程违法分包,十六局被罚超95万元
案情简述:泉州市水利局结合审计反馈与日常监督检查,查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在承建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主体土建C2标段过程中,未经业主单位书面同意,擅自将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福建省闽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法定分包程序。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对该施工单位处以957441.63元罚款;对项目直接责任人陈某某处以47872.1元罚款。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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