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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周边平潭教育机构被撤销登记:育英中学、城东中学等四单位因年报缺失受罚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近期依法对四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此举系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针对连续未履行法定年报义务的机构所采取的监管措施,彰显福州都市圈内县域教育治理的规范化进程。

年报逾期成关键违法事实

调查确认:

平潭宏大生物科技研究所、平潭县城东中学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2022至2024连续三年的年度工作报告;

平潭县育英中学、平潭县永春艺术文化培训中心则未按时报送2023及2024两个年度报告。按法规要求,所有民办非企业单位须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递交上年度报告并接受年检。

作为福州“海丝”重要节点与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持续强化民办教育机构全流程监管。此次处罚由平潭社会事业局依法执行,旨在压实主体责任,保障福建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涉事单位均注册于平潭,涵盖教育与科技领域

天眼查数据显示,四家单位注册地址均位于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

平潭宏大生物科技研究所(2017年成立),业务范围含调研、信息交流与技术推广,法定代表人黄修忠;

平潭县永春艺术文化培训中心(2011年成立),专注舞蹈艺术类培训,法定代表人林彩;

平潭县城东中学(2000年成立),全日制普通中学,法定代表人许仲建;

平潭县育英中学(1999年成立),全日制普通中学,法定代表人林心峰。

撤销登记属最严厉行政处罚,意味着单位法人资格终止,登记证书与公章同步注销。对两所中学而言,平潭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已启动学生安置预案,确保福州都市圈东部片区基础教育教学秩序平稳过渡。


来源观八闽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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