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官网于8日更新行政处罚公示信息: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乐农商银行”)因多项合规问题,被处以341万元罚款。此次处罚落地于2月28日,是近年来福州地区农商系统内较具代表性的监管案例之一。<" />
站内关键词搜索入口

福州长乐农商银行因反洗钱等违规被罚34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官网于8日更新行政处罚公示信息: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乐农商银行”)因多项合规问题,被处以341万元罚款。此次处罚落地于2月28日,是近年来福州地区农商系统内较具代表性的监管案例之一。

公示内容明确指出,该行共涉及五类违规行为:一是未严格执行金融统计管理制度;二是信用信息采集、提供及查询环节违反相关规定;三是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履行不到位;四是在大额与可疑交易监测中存在报告缺失或延迟;五是与身份信息无法核实的客户发生资金往来。

作为扎根福州长乐66载的地方金融机构,长乐农商银行前身为长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15年10月26日正式完成股份制改革。截至2022年末,其已在长乐区设立1个营业部、21家支行及19个分理处,覆盖城乡全域,员工达351人,系福州长乐网点数量最多、服务半径最广、基层触达能力最强的本土银行机构。

本次监管举措,凸显福建省及福州市在强化区域金融治理、压实地方法人银行主体责任方面的持续发力。

同栏推荐

跨栏推荐

跨栏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