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松被查:福州反腐警示录中的又一典型案例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经广东省委批准,惠州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李松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一消息引发广泛关注,也为福建尤其是福州纪检监察系统强化以案促改、深化警示教育提供了现实镜鉴。
经查,李松理想信念坍塌,彻底背离入党初心;长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收受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滥用职权,为多人谋取职务晋升利益;廉洁防线全面失守,向公职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并与他人约定收受贿赂;擅自干预执纪执法工作,破坏监督执纪公正性;纪法观念极度淡薄,大肆进行权钱交易,利用职务及影响力在工程项目承揽、干部提拔、案件从轻处理等方面为他人牟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尤为恶劣的是,其问题多发生于党的十八大之后,属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极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松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全部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广东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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