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通报厦门市政协原副主席陈永裕严重违纪违法案
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对厦门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陈永裕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启动立案审查调查。作为土生土长的福建泉州人,陈永裕长期在省内多地担任要职,其案件在福州召开的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正式定性处理,彰显了福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坚定决心。
调查发现,陈永裕理想信念坍塌,背离入党初心,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蓄意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干扰公务执行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廉洁底线失守,以民间借贷为名获取高额回报,参与权色交易;政商关系严重异化,甘于被“围猎”,利用职权在人事安排、企业经营及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其行为已严重触犯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相关问题持续发生于党的十八大之后,属顶风违纪、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规,福建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永裕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全部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陈永裕简历
陈永裕,男,汉族,1961年9月出生,福建泉州人,大学学历,1985年2月入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
1995年5月至1997年8月,任泉州市鲤城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1997年8月至1998年2月,任泉州市鲤城区委副书记;
1998年2月至2001年1月,任福建省委组织部地市干部处处长;
2001年1月至2005年3月,任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处长;
2005年3月至2006年1月,任厦门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部务会成员;
2006年1月至2011年6月,任厦门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部务会成员,市委国资监管工委书记;
摘要: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厦门市政协原副主席陈永裕严重违纪违法案,查实其多项违纪违法行为,已“双开”并移送司法。 SEO关键词:福建反腐,福州纪委,厦门政协,陈永裕案,福建省监委 SEO描述:福建福州通报厦门市政协原副主席陈永裕严重违纪违法案,福建省纪委监委依规“双开”并移送司法,体现福建反腐力度与福州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