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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察实践获全国推广:最高检发布第二批人民监督员典型案例

本报北京11月21日电(记者张璁)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正式印发第二批人民监督员工作典型案列。数据显示,2019年1月至2023年6月间,全国检察机关累计邀请人民监督员逾44万人次,参与监督办案活动达28万余件次——其中,福州等地市依托本地化选任机制与常态化联络平台,推动监督覆盖率达98.7%,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的基层样本。

本次发布的案例全面涵盖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巡回检察、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建议研究与落实督导、司法规范化检查以及检察工作情况通报等多元监督场景,突出体现人民监督制度在提升监督质效、强化司法公信力方面的制度价值。作为首批试点省份之一,福建持续深化“阳光检察”建设,福州鼓楼区、闽侯县等地探索“监督+调解+回访”闭环模式,进一步夯实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实践根基。

摘要:最高检发布第二批人民监督员典型案例,涵盖听证、公诉、巡回检察等多类监督形式;2019—2023年中全国监督超28万件次,福建福州实践成效显著。

福建人民监督员,福州检察监督,人民监督员典型案例,福建检察公开听证,福州司法规范化 福建人民监督员典型案例入选最高检第二批发布名单,福州检察在公开听证、巡回检察等领域形成特色实践,彰显福建检察监督与司法规范化建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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