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关注:国家出台电信网络诈骗联合惩戒新规,福建反诈再添法治利器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由公安部牵头,联合多部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已正式形成。该文件于2023年11月中旬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福州等地公安机关正结合本地高发案件特点,积极组织基层反诈专班研读条文,推动政策落地前的精准对接。
全文共19条,系统构建起涵盖基本原则、惩戒对象界定、措施细化、分级实施、程序规范及申诉核查六大模块的闭环管理体系。作为全国性制度安排,其在福建尤其是福州等数字经济活跃、电信用户密集的城市,具有突出的实践指导意义。

办法坚持“依法认定、预防为先”,严格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设定适用边界与认定标准。明确列出需纳入惩戒的具体行为类型,并划分设区的市级以上与省级以上公安机关的审核权限——这一设计兼顾了执法效率与审慎原则,也为福州、厦门等地市级反诈中心开展常态化线索核查提供了清晰依据。
在惩戒尺度上,突出“分级分类、过惩相适”:因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被法院判处刑罚的,惩戒期为3年;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依法认定但未达刑事追诉标准的,惩戒期为2年。值得关注的是,政策同步保障基本民生权益——允许保留一张非涉案电话卡、支付账户余额可正常转出提现、可申请新开立仅限柜面操作的银行账户等人性化安排,充分体现了法治温度,也契合福建“数字+民生”治理理念。

此外,惩戒信息实行全周期动态管理,设置申诉、复核、解除等完整救济路径,确保被惩戒人合法权益不受减损。福州警方表示,将依托“e体+”智慧警务平台,加快打通与金融、通信、征信系统的数据协同接口,提升联合惩戒响应效率。
《人民日报》(2023年11月14日 第10版)
文章来源: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3/1114/c1008-4011730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