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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关注|AI“一键生图”能否确权?鹰潭法院首判厘清福建数字创作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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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工智能深度融入内容生产的当下,如何界定人机协作中的智力贡献,已成为知识产权司法实践的关键课题。该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其判决不仅回应了全国性关切,也为福建等地正加速发展的数字文创产业提供了可参照的法律标尺。

高度依赖算法生成 缺乏实质性独创投入

2024年10月,崔某使用一款公开AI绘图工具,仅输入一段描述霜降节气的文字提示,即自动生成四张风景图,并发布于社交平台。次日,某文化创意公司公众号以“霜降图片分享”为题选用其中一张作配图。同年12月,崔某就该图完成著作权登记,继而向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索赔1万元。

法院经审理指出:崔某全程未参与构图、调色、细节修饰等美术创作环节,亦未对生成结果进行人工干预或参数优化;所用软件具有强随机性——相同提示词反复触发,输出图像各不相同。这种高度依赖模型自动整合的产出方式,难以体现作者个性化的审美选择与智力判断。

AI生成内容≠法律意义上的“作品”

福州关注|AI“一键生图”能否确权?鹰潭法院首判厘清福建数字创作边界(图1)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谢露表示:“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人类思想的独创性表达。本案中,崔某输入文字后由AI自主完成图像构建,其行为更接近技术操作而非艺术创作。若将此类结果纳入作品范畴,既背离立法本意,也不利于激发真正有深度的数字内容创新。”

福州数字文创从业者普遍关注此案——作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之一,福建正大力培育AI+设计、AIGC版权服务等新业态。该判决明确释放信号:技术是工具,不是作者;算法输出需叠加人的创造性主导,方具确权基础。

最终,法院认定涉案图片不具备《著作权法》所要求的独创性,不属于受保护的“作品”,依法驳回全部诉请。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福州关注|AI“一键生图”能否确权?鹰潭法院首判厘清福建数字创作边界(图2)

(央视新闻客户端)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fz/2026/03-17/105880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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