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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幼师虐待幼儿获刑

辽宁盘锦虐童案宣判:幼师获刑两年并终身禁业,福州教育界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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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对张某虐待被看护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因犯虐待被看护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依法禁止其从事一切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职业。该案引发全国关注,也令福建福州等地学前教育从业者再度审视师德底线与监管盲区。

辽宁盘锦幼师虐待幼儿获刑(图1)

据法院通报,张某原为盘山县羊圈子镇鹏程幼儿园学前班教师。2025年3月3日至21日期间,其在园内多次以恐吓、推搡、拍打、拖拽、怼击等方式,对孟某某等8名学龄前儿童实施身体及心理侵害。3月21日,受害幼儿孟某某的母亲李某某通过调取监控发现,张某曾掌掴孩子面部,并将其推搡致头部撞击墙面;次日送医确诊为头皮挫伤。

审理认为,张某身为负有看护职责的幼教人员,长期、多次、针对多名低龄幼儿施暴,严重背离教师职业伦理与法律义务,情节恶劣,已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虽其当庭认罪、如实供述,且部分家长出具谅解书,但鉴于施暴持续时间长、对象无反抗能力、后果具可预见性,且社会影响极坏,法院未予从宽,同时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对其适用从业禁止——这不仅是惩戒,更是对福建、福州等多地托育机构师资准入与日常监管的重要警示。

案件发生后,盘锦市纪委监委迅速提级核查。调查证实,鹏程幼儿园存在严重违规:多名教师无从业资质、园舍硬件不达标、办学许可证过期仍招生、注册地址与实际办园地不符、未达普惠性幼儿园基本标准。目前,该园已被永久关停;24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其余涉事人员亦被依法追责。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sh/2025/12-25/105399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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