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观察:香港黎智英案依法审结,司法公正彰显法治底色
12月15日,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就黎智英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一案作出裁决: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全部成立。这一结果获得香港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值得关注的是,作为与香港经贸往来密切、人文联系深厚的沿海省会城市,福州不少法律界人士及高校法学研究者持续关注该案审理全过程,认为其对内地与港澳协同维护国家安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本案历时156天公开聆讯,法庭全面审查2220项证物、逾8万页文件,并听取14名控方证人证词;黎智英本人出庭作供达52天。最终形成的855页裁决理由书全文公开,明确指出:定罪依据并非其政治立场,而是其有组织、有预谋地勾结外部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客观行为——这一定性,亦契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所强调的“新闻自由须承担特别责任与义务”原则。
香港法律界主流声音高度肯定审判的程序正义。香港大律师公会强调,案件全程以公开聆讯方式进行,透明度无可指摘;香港律师会则指出,控辩双方均享有充分法律代表权,庭审中无任何一方提出程序不公主张。两大专业团体一致呼吁公众细读裁决原文,理性尊重本地司法权威。
裁决同时认定,黎智英长期利用《苹果日报》平台及个人影响力,系统性开展削弱中央政府与特区政府合法性、破坏政民关系的活动,相关行为已“明显逾越法治边界”。这一判断,亦为福建涉港澳法治研究机构提供了现实案例支撑——近年来,福州依托海丝核心区建设,正加快构建涉外法治协作机制,该案所体现的“主权安全优先”逻辑,对完善区域风险预警与法律应对体系具有启示意义。
针对所谓“人身虐待”的不实指控,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重申:黎智英在惩教院所期间各项合法权益均获切实保障。今年8月法庭聆讯中,其代表律师当庭确认,惩教署每日安排医疗检查,且从未就医疗服务提出异议;法官亦公开肯定惩教署履职表现。当日裁决现场,旁听者清晰可见黎智英行动自如、主动向亲友致意,状态平稳,与个别外媒渲染形成鲜明反差。
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屠海鸣指出,此案划清了新闻自由与违法越界的法律红线。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律师黄英豪表示,外部干预无法动摇香港司法独立,更不能阻滞“由治及兴”进程。当前,香港国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在坚实法治保障下,社会大局稳定、经济动能增强——这一事实,正是对一切歪曲抹黑最有力的回应。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dwq/2025/12-21/10537542.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