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企业必看:2026年福建地区每月纳税截止日及节假日顺延全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于2025年12月正式印发《关于明确2026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5〕64号),结合国务院2026年节假日安排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全国范围内按月或按季申报的税种,统一明确了全年申报截止时间。该政策同样适用于福建全省,尤其对福州本地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及财务人员具有重要实操指导意义。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明确2026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税总办征科函〔2025〕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依据法定程序与假期安排,2026年实行“期满后15日内申报”的各税种,其具体申报截止日已作如下调整——其中涉及福州纳税人需重点关注的节点包括:1月、2月、4月、5月、10月等长假期间的顺延安排,均严格遵循闽地税务执行标准。
一、常规月份中,6月、7月、9月与12月的申报截止日均为当月15日;
二、受元旦假期影响,1月1日至3日放假,原定1月15日截止顺延至1月20日;
三、春节假期(2月15日至23日)长达9天,申报日相应延至2月24日;
四、3月15日恰逢星期日,顺延至次日即3月16日;
五、清明节假期(4月4日至6日)共3天,申报截止日延至4月20日;
六、劳动节5天假期(5月1日至5日)后,申报截止日调整为5月22日;
七、8月15日为星期六,顺延至8月17日;
八、国庆与中秋合并放假7天(10月1日至7日),申报截止日延至10月26日;
九、11月15日为星期日,顺延至11月16日。
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形确需调整申报时限的,福建各级税务机关须提前向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履行备案程序。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cj/2025/12-12/1053240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