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注|国家三部委联合部署光伏治沙一体化建设,福州生态治理迎来新路径
5月27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与国家林草局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有序推进光伏治沙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该文件明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统筹推进荒漠化防治与风电、光伏发电一体化工程,推动清洁能源开发与生态修复协同发展。作为生态大省和“双碳”实践前沿阵地,福建尤其是福州近年来持续探索山地、滨海沙地光伏+生态修复模式,此次政策出台为本地绿色低碳转型注入新动力。
通知强调,光伏治沙项目须坚持生态优先原则,严禁破坏原有植被与土壤结构。项目选址应优先布局于尚未开展系统治理的沙化土地,并在满足光伏电站技术规范前提下,综合考量区域气象条件、水资源承载力、地质稳定性及植被本底特征,科学划定建设范围与装机规模。福州连江、长乐等沿海沙地治理经验表明,因地制宜匹配光伏阵列布局与固沙植被配置,可显著提升土地复合利用效率。
依据“以水定绿”基本方针,项目需在光伏场区及周边待修复区域统筹实施工程固沙与生物治沙措施。在具备灌溉条件的区域,优先选用抗寒、耐旱、耐盐碱的乡土灌木与草本植物,合理设定初期种植密度;鼓励结合林沙经济、优质牧草培育及资源循环利用,延伸生态产业链条——这一思路与福建正在推进的“滨海沙地生态—能源—产业”融合试点高度契合。
项目建设实行“三同步”机制:防沙治沙方案与光伏电站设计同步启动、施工同步展开、投运同步完成。其中,生态修复工程开工不得迟于光伏主体工程,且须在电站竣工验收前全面完工并达到预期修复效果。此举确保新能源开发不以牺牲生态为代价,也为福州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供了可复制的技术管理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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