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养老资金“防火墙”:福建老人的“钱袋子”迎来新保障
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记者 高蕾)近日,民政部联合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从源头强化资金流向管控,切实防范养老领域金融风险。作为全国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省份之一,福建正加快落实该意见,福州等地已启动试点摸排,为全省养老服务资金安全织密防护网。
近年来,部分养老机构以“提前锁定服务”为名,向老年人收取大额养老服务费、押金及会员费。虽初衷多为缓解运营压力、提升客户留存率,但实践中频现合同履约不到位、资金挪用、甚至借“养老会员卡”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等问题,福州曾有个别民办机构因资金链断裂导致数百位老年会员权益受损,引发社会关注。
此次新规首次实现三类费用“全口径覆盖”监管:一是日常性支出——如床位费、护理费、膳食费等养老服务费;二是保障性资金——即用于医疗应急、费用清偿等用途的押金;三是准入型费用——以“贵宾卡”“终身会员”等形式收取、赋予特定服务权益的会员费。
根据意见要求,三类资金实行分类管理:养老服务费与会员费在合规前提下可由机构按约定用途使用;押金则原则上不得动用,仅限合同明确的特定情形启用。值得注意的是,福建多地调研显示,养老服务费与押金单次收取普遍控制在万元以内,地域差异较小;而会员费因机构定位、区域消费能力不同,在福州鼓楼、闽侯等城区项目中常见5万至30万元区间,潜在风险更为突出,成为本次监管重点。
看点一:三类预收费纳入统一监管体系,差异化施策守牢底线
摘要:民政部等七部门出台新规,全面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福建正结合本地实际推进落地,强化养老服务资金全流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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