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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车主注意!七部门联合出台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新政(福建适用)

据商务部官网4月26日发布消息,商务部、财政部等七部门正式联合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面向全国实施新一轮汽车更新支持政策,福建及福州消费者均可同步享受政策红利。

根据《细则》,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凡在福州或福建省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置符合节能标准的新车,即可申领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新车的,补贴标准为10000元;报废国三及以下燃油车、换购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新车的,补贴7000元。

申请流程全面线上化:符合条件的福建个人消费者须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官方“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材料。所有报废、购车、登记等关键凭证,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办理。

政策执行强调规范透明。福建省及福州市相关部门将依职责协同落实,严禁设置指定报废企业、地域性目录或技术倾向性名单。福州等地已陆续开通专项咨询热线,强化政策解读与公众响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商务部表示,下一步将联合各部委加强督导与宣传,推动包括福州在内的各地加快落地细则,切实提升政策知晓率与参与便利度,助力居民绿色出行升级和汽车消费提质扩容。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cj/2024/04-26/102067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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