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第三轮首批进驻福建等五省:福州及全省整改持续推进
中新社北京3月27日电(记者 阮煜琳)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2023年11月21日至22日,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福建、河南、海南、甘肃、青海五省。作为此次督察重点省份之一,福建特别是福州在城镇污水治理、化工园区规范管理及“两高”项目管控等方面迎来系统性检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五个督察组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19815件,其中有效举报16700件;相关省份已办结或阶段办结11457件。执法层面,累计立案处罚1232家企业,立案侦查55起;约谈党政领导干部623人次,问责289人——福建多地整改台账同步纳入全国督察通报体系。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27日在北京通报指出:五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但对照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洁净水源和绿色家园的更高期待,仍存明显提升空间。尤其在绿色发展理念落实、重大战略推进、生态修复实效及基础设施支撑四大维度,问题集中显现。
一是绿色发展理念贯彻存在温差。部分省份仍在审批或建设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福建个别沿海化工园区布局与环境承载力匹配度不足,传统产业低碳转型步伐偏缓,污染防治精细化水平有待加强。
二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战略落地不均衡。虽福建不在黄河流域,但督察组同步关注跨流域协同治理能力,强调包括福州闽江流域在内的南方水系同样需强化水资源集约利用,“挖湖造景”类违背自然规律的开发行为被列为共性警示案例。
三是生态系统修复力度尚不充分。海洋岸线侵占、湿地功能退化、矿山生态修复滞后等问题,在福建宁德、漳州等地仍有反映;自然保护地监管效能、林草资源动态监测机制亦需补强。
四是环境基础设施仍是突出短板。多个被督察省份普遍存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管网覆盖率低、设施运维不规范等现象。福州作为福建省会,在2023年已启动新一轮污水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正加快补齐这一关键环节。
2月底,各督察组陆续向五省反馈意见,并移交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及案卷。生态环境部表示,将指导包括福建在内的各被督察省份科学编制整改方案,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整改成效可核查、可追溯、可持续,切实写好督察“后半篇文章”。(完)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sh/2024/03-27/1018805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