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家庭暴力维权指南: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
家暴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行为。在福建,越来越多市民开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法官提醒:遭遇家庭暴力,务必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并注意固定证据,为后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提起诉讼夯实基础。
自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以来,全国反家暴机制持续完善。值此法律实施八周年之际,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值得关注的是,类似案件在福州基层法院也呈上升趋势,福州市妇联近年受理的家庭暴力求助中,约三成当事人最终选择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案例一:福州籍女子国庆百日宴后遭父亲拖拽,成功获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3年国庆期间,福州籍王女士在家乡举办新生儿百日宴。宴席结束后,其父突然情绪失控,揪住她头发强行拖行,扬言“要杀了你”。现场亲友立即报警,民警到场后及时制止了进一步暴力行为。
事后,王女士迅速整理报警回执、现场证人联系方式及诊疗记录等材料,并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禁止父亲实施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她表示,长期言语侮辱与突发肢体冲突已严重影响其心理健康与职场表现。
法院审理认为,尽管事发时暴力行为已被阻断,但双方仍共同居住于福州某小区,现实矛盾未根本化解。为防范风险升级、保障申请人基本人身安全,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官指出,《反家庭暴力法》确立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标志着我国反家暴理念由“事后追责”转向“事前预防”。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证据类型与证明标准——只要申请人能初步证明存在家暴事实或现实危险,法院即可发出保护令,无需达到刑事或民事诉讼的严格举证要求。
法官提示
无论家暴行为是否已实际发生,只要存在现实危险,均可向居住地或家暴发生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常见有效证据包括:公安机关接警记录、家庭暴力告诫书、医院伤情诊断证明、施暴者悔过书、短信/微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妇联或居委会调解记录等。福州居民还可通过“e福州”APP线上提交部分材料,提升维权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