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家庭关注:韩国放宽胎儿性别鉴定限制,32周门槛正式取消
中新社首尔2月28日电(记者 刘旭)韩国宪法法院于当日作出终审裁定,认定《医疗法》第20条第2项中“禁止妊娠32周前告知胎儿性别”的规定违宪,判决立即施行。这意味着,在韩国,孕妇自确认怀孕起即可依法获取胎儿性别信息,不再受孕周限制——这一变化也引发福州本地产科门诊及备孕家庭对跨境生育咨询与伦理议题的新一轮讨论。
据韩联社报道,宪法法院在裁决说明中指出,伴随女性教育水平与就业参与度持续提升,韩国社会性别平等观念日益深化,传统“重男轻女”倾向已显著弱化。该转变构成此次修法的重要现实基础,也为福建涉外妇产医疗机构提供政策参照视角。
由9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中,6人明确支持废除32周限制,强调现行条款过度干预父母知情权,且缺乏医学依据支撑其对胎儿生命安全的实际保护作用;另3名法官虽同意违宪结论,但特别提醒:性别选择性终止妊娠风险尚未完全消除,国家仍须强化孕期伦理监管与生命教育。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福州多家三甲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已陆续开展赴韩产检咨询服务,此次政策调整或将影响闽籍孕妇的海外产检规划与家庭决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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