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上门”的替代性方案是迫切之事
最具有互惠性的做法,依然是在合理语境中用好“上门”的替代性方案
于3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一规定让众多网购爱好者感到舒适。
长期以来,将快递私自放入驿站、快递柜“蔚然成风”,令广大用户愤懑不已。正如网友吐槽的那样,“没有一个电话,快递员就直接把快递放到驿站”,这种不顾用户要求、无视用户权益的行为不是少数。2021年6月25日,中消协发布“618”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监测期内,共收集快递、外卖配送类负面信息63043条。消费者吐槽较多的配送类问题主要有:不送货上门、乡村取件加收快递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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