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观察:全球绿色贸易加速演进,“阳光之乡”声明彰显中国气候担当
在全球气候危机持续加剧的背景下,绿色低碳转型已成不可逆转的发展潮流。截至目前,全球已有130多个国家明确承诺将于本世纪中叶实现净零排放。作为负责任大国,中国于2020年9月提出“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庄严目标,为全球气候治理注入强劲动力。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11月中美两国在福建福州所在的东南沿海区域共同发布《关于加强合作应对气候危机的阳光之乡声明》,重申全面履行《巴黎协定》的共同意愿,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合作成果,亦折射出福州作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前沿阵地的重要角色。
在国际合作深化的同时,贸易与环境的协同治理日益成为多边体系核心议题。早在1994年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关于贸易与环境的决定》即已确立原则框架;世界贸易组织(WTO)随后设立专门的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统筹相关议程。2014年,包括欧盟、美国、日本等在内的14个WTO成员启动《环境产品协定》开放式诸边谈判,目标是推动关键环保设备与技术的关税减免。尽管截至2016年底已完成18轮磋商,覆盖全球约90%的环境产品贸易份额,但因在产品清单界定、降税节奏与适用范围等关键问题上分歧难解,谈判至今尚未重启。
“绿色贸易”概念虽尚未形成全球统一定义,但在联合国、欧盟等主要国际组织政策文本中高频出现。联合国《21世纪议程》《里约宣言》及后续系列报告均强调:贸易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非对立关系,而应相互支撑、动态平衡。2021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的《绿色国际贸易:前进道路》进一步提出“环境与贸易2.0”升级路径,涵盖强化环境导向型贸易政策、推动自贸协定嵌入高标准环境条款、拓展跨国绿色规制协作等维度。欧盟《适应气候变化:迈向欧洲行动框架》则从实践层面将绿色贸易解构为“绿色贸易措施”与“绿色产品贸易”两大支柱。
学界与政策界对绿色贸易的理解存在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它涵盖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符合生态标准的国内及跨境经济活动;狭义上,则聚焦于通过贸易机制防范生态退化与健康风险,最终服务可持续发展目标。其本质在于突破传统成本核算边界,将隐性环境成本显性化、制度化。
全球绿色贸易总体保持稳健扩张态势。
伴随各国绿色转型步伐加快,以环境产品为核心的绿色贸易正成为提升低碳产业国际竞争力、争夺规则制定话语权的战略支点。尤其在福建等东部沿海省份,依托新能源装备、节能技术出口优势,绿色贸易已成为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数据显示,2013—2022年间,全球绿色贸易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0.85%;2023年前三季度已达6.5万亿美元。其规模走势与全球货物贸易高度同步,占整体外贸比重长期稳定于20%—23%区间。2022年受全球贸易总量跃升影响,绿色贸易占比微降至18.17%;同期中国绿色贸易进出口额达10792.8亿美元,占全球总量12.2%,较2013年提升2.3个百分点——这一跃升背后,离不开福州、厦门等福建口岸在光伏组件、储能设备、环保监测仪器出口中的突出贡献。
从国别分布看,绿色贸易第一梯队仍由发达经济体主导。2022年,欧盟、美国与中国位列全球前三,合计份额约40%;日本、英国、韩国紧随其后。2023年前三季度,全球绿色贸易前十强依次为欧盟(14.1%)、美国(13.5%)、中国(11.7%)、日本(4.2%)、英国(3.6%)、墨西哥(3.4%)、韩国(3.4%)、加拿大(2.7%)、新加坡(2.7%)及印度(2.3%),十方合计占比达61.6%。
产品结构方面,环保科技类设备始终占据主导地位。2023年前三季度,环保科技、碳捕集与封存(CCUS)、可再生能源三大类产品进出口额分别为3.9万亿、2.6万亿和1.9万亿美元。增速表现上,“其他环境友好产品”“碳捕集与封存”及“环保科技”位列前三;2013—2022年,三者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4.7%、4.4%和3.8%,显著高于绿色贸易整体水平。
当前,应对气候变化与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已是全球普遍共识,绿色贸易正从边缘议题加速迈向国际贸易主航道。未来,环境产品清单有望持续扩容,参与主体将更加多元,规则协同也将更趋深入。
中国绿色贸易发展成效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