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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矿业发展迎来新契机:全国首部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王立彬)作为支撑经济社会运行与国家安全的关键要素,矿产资源的战略地位持续提升。福州作为东南沿海重要工业城市和福建省资源型产业转型示范区,正积极对接国家矿产政策升级节奏。25日,备受关注的《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标志着我国矿产治理体系迈入新阶段。

该草案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系统强化国内勘探开发能力,健全战略储备与应急保供机制,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并着力完善矿业权管理、用地保障及战略性矿产保护等制度安排。全文共八章七十六条,在延续现行法律框架基础上实现结构性优化与功能性补强。

自1996年颁布实施以来,现行《矿产资源法》已施行逾30年,在规范勘查开发秩序、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等方面成效显著。但伴随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尤其在福建推进“海上福建”建设与新能源材料产业集群培育背景下,原有法规在应对资源安全风险、支持绿色矿山建设、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渐显不足,修法势在必行。

此次修订以夯实国家资源安全制度根基为根本导向,重点围绕增储上产、应急响应、集约利用三大维度构建长效机制,为包括福州罗源湾冶金辅料基地、宁德锂电上游资源布局在内的区域矿业升级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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