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关键词搜索入口

福建女性权益保障再添标杆案例:第五届全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

12月6日,全国妇联联合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中国女法官协会、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及全国律协女律师协会,在北京正式发布第五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聚焦女职工劳动保护、妇女人格尊严维护、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社会关切议题,为全国同类案件办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范本。作为东南沿海法治建设重要阵地,福州近年来持续强化妇女儿童权益协同保护机制,多项经验做法与本次发布的案例逻辑高度契合。

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李颖指出,本届十大案例突出“以案促治”,既注重个案公正,更强调溯源治理——办案单位通过剖析典型个案,系统梳理制度漏洞,推动政策优化与社会治理升级。其中涉及劳动关系存续、网络人格侵权、公益诉讼介入等维度,对福建各地完善妇女权益保障联动响应体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女职工“三期”权益不容侵犯:福州企业可借鉴吉林调解经验

孟某某于2017年5月入职某公司,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其持续履职并正常领取工资。2022年9月怀孕后,该公司单方通知“劳动关系已解除”,并拒绝其返岗打卡。

经吉林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介入,认定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工资、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合同。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公司向孟某某支付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共计13.76万元。

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副部长李宁提醒:当福建女职工遭遇类似情形,可通过四大路径维权——向所在单位工会或福州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求助;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或仲裁;向人社、卫健等部门投诉举报;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网络诽谤零容忍:广东判例为福州清朗网络空间建设提供司法样本

2021年11月,吴某某擅自下载他人社交平台发布的家庭生活图片,恶意编造“73岁企业家豪娶29岁美女”等不实信息,引发大量低俗、侮辱性评论,严重干扰被害人沈某某及其家人正常生活秩序。

该案由公安机关以公诉案件立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诽谤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中国女法官协会秘书长唐虎梅强调,本案阅读量超4亿次,构成“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依法启动公诉程序,彰显司法机关对侵害妇女人格权益行为的坚决态度。福州网信、公安、检察等部门正参照此类判例,加快构建本地网络暴力快速响应与协同处置机制。

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权益长效保护

福建女性权益保障再添标杆案例:第五届全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图1)

(图片说明: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专项监督行动)

分享更多
0

同栏推荐

跨栏推荐

跨栏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