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修订办法构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全链条补助体系
福建印发《办法》,构建“参保-门诊-康养”全链条补助体系,切实保障福建省优抚对象医疗待遇。
我省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10月20日,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通知,明确从2023年8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这是我省自2004年以来,连续第22次提高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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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印发《办法》,构建“参保-门诊-康养”全链条补助体系,切实保障福建省优抚对象医疗待遇。
10月20日,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通知,明确从2023年8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这是我省自2004年以来,连续第22次提高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