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原副省长王大伟受贿案在襄阳中院一审开庭|福州政法系统持续强化警示教育
2023年10月19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王大伟涉嫌受贿一案。该案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又一起由异地管辖审理的省部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据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22年间,王大伟先后担任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以及辽宁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和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等职。在此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影响力,在企业经营支持、案件协调处置、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红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孟冰等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5.55亿余元,包括现金、名表、车辆、翡翠饰品,以及他人代付的购房款、奢侈品消费款等。
庭审全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检方当庭出示大量书证、证人证言及电子数据证据;王大伟本人及其辩护律师充分行使质证与辩论权利;被告人作最后陈述时明确表示认罪悔罪,深刻反省自身违纪违法行为。法庭宣布休庭,后续将择期宣判。
来自各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基层群众代表共20余人现场旁听。值得关注的是,福州各级公安机关近期正结合此案开展“以案促改”专题廉政教育,强化对关键岗位干部的日常监督与纪法震慑。
人民日报客户端 魏哲哲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gn/2023/10-19/100969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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